資料來源:113-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4,13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3>研擬地質調查作業規範。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進行地質資料的建置與管理,地質調查成果出版       發行。     <2>地質標本的蒐藏與陳列。   (3)業務發展規劃與管理: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及專業培訓。   (3)地質法與相關法令之應用。   (4)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的內容與展示。   (2)加速地質資料典藏數位化與供應。   (3)建構全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   (4)倡議地質生活圈,拓展地質知識漂及地質旅遊。 4.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環境調查分析,進行顯著地層下陷地區水文地質補  充調查:   (1)精進屏東平原目標地區之水文地質架構模型。   (2)地下水補注潛勢地區地表特性調查。   (3)進行現地地下水補注能力相關試驗與分析。   (4)補充地質鑽探,充實水文地質資訊。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跨部會計畫合作協調。 5.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6.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7.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8.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略建     議委託研究計畫。   (5)建立爆破振動安全標準及振動評估模式委託研究計     畫。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東部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關山圖幅編彙       與審查。     <2>調查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料       ,與建立數位記錄資訊。     <3>研擬地質調查技術及鑽探作業手冊草案,建立調       查作業指引。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蒐集或訂購圖書、期刊、報告等予以建檔、典藏       、提供查詢與借閱服務;出版發行本中心地質調       查成果。     <2>各種地質現象及重要標本的蒐集、典藏、展示與       開放參觀。   (3)業務發展規劃與管理:     <1>研擬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       調查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公告     ,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辦理中     央與地方公務人員講習。   (3)辦理地方政府執行地質法之意見交流, 提升地質法     執行效率。   (4)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制     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度。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資源的內容及公開機制2項,並持     續培訓地質志工。   (2)新增地質資料1萬筆,提供檢索及諮詢利用。   (3)編撰地質賞析路線資源—花東地區,助益地方發展     。   (4)輔導或徵求合作拓展地質知識學習站、行動博物館     、地質旅遊等資源2處,促進地質融入經建與民生議     題。 4.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   (1)結合地層電性資料,建立三維電阻率模型,及地層     模型,評估補注高潛勢區。   (2)完成深度30公尺內之淺層水文地質結構調查,界定     地下水補注高潛勢區範圍。   (3)完成降雨入滲之現地觀測與淺層飽和含水層之補注     量推估,建立區域入滲量圖資。   (4)進行水文地質鑽探(至少4孔),分析淺層地表區沉積     物粒徑分布,評估補注潛勢。   (5)更新水文地質資料庫,及提供水利署地下水補注設     施規劃建議。 5.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6.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7.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8.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建置完善之土石資源空間分布圖資並予以公開;提     供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掌握轄內土石資源,俾利整體     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在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     下,作為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規劃合宜之資源開發     區位之參據;並有助於加速推動開採陸上土石資源     ,以替補進口砂石及河川疏濬之供量缺口,確保砂     石料源能長期穩定供應。   (5)以國內礦場岩體參數為背景值,進行爆破振動試驗     與研究,並依據研究試驗結果,制訂爆破振動國家     標準、評估模式及控制方案,與各國工程作業接軌     ,以加強礦場開發安全,並有助於管理審核。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6 礦業行政及輔導 本計畫係執行礦業政策、辦理礦業行政以健全礦
政管理、輔導礦產開發提升礦業開採技術等工作
,編列6,825千元,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等費用58千元。
2.辦公室水電費180千元。
3.寄送公文郵資、公務電話及網路通訊費244千
元。
4.授權繪圖軟體、系統維護及資安加強防護等資
訊服務費935千元。
5.租賃影印機等其他業務租金485千元。
6.公務車國道通行等規費1千元。
7.計畫審查及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50千元。
8.購置礦物樣品、標本、勘查裝備、電腦週邊耗
材、文具紙張、碳粉匣等315千元。
9.辦理施工實況採礦實測圖資料整理,礦業權費
、礦產權利金徵收核算與強制執行,礦業資料
建檔,印刷礦業開發圖資資料,環境清潔及保
全等經費4,074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11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千元。
12.辦理礦業法相關條文溝通訪查、轉知礦業權
費繳納等規定、礦業用地核定與變更、礦業
開發會勘、協調調查礦業糾紛及施工計畫查
  對、礦業權設定及展限、開採構想書圖變更
  、批註土石採取、申報開工案件勘查等所需
  旅費294千元。
13.購置中階繪圖工作站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5
千元。
14.汰換空調、飲水機、蒸飯箱等雜項設備費113
千元。
6,825,000 28,525,000 -21,700,000 -76.07%
2000 業務費 6,667,000 26,645,000 -19,978,000 -74.98%
2003 教育訓練費 58,000
2006 水電費 180,000
2009 通訊費 24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3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85,000 500,000 -15,000 -3.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2051 物品 31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74,000 25,745,000 -21,671,000 -84.1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00
2072 國內旅費 294,000 400,000 -106,000 -26.50%
3000 設備及投資 158,000 1,880,000 -1,722,000 -91.6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000 1,880,000 -1,835,000 -97.61%
3035 雜項設備費 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