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4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939,629,000 元()
計畫內容
1.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及強化水產競爭力及強化設施安全及  提升漁港防災能力。 2.辦理彰化防波堤及內港口開闢興建工程及航道浚挖(含  南護岸碼頭)工程計畫。 3.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   (1)設置岸上衛浴、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     施及維運。   (2)辦理推動各縣市刺網網具標示工作。   (3)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5.改善前鎮漁港衛生安全及環境,型塑前鎮漁港風華再造  。 6.資訊政府行動方案-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  時空資訊多元應用。 7.辦理各縣市封溪護魚巡護及保育、人工魚礁區及水產動  植物繁殖保育區之生態調查、潛力保育區場域調查及輔  導養殖漁民轉型成為友善養殖生產模式等工作。 8.汰建「漁業巡護船」及「漁業訓練船」各1艘。 9.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場  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10.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 11.應用科技技術與輔導建立管理機制,引導養殖生產區   升級成為智能養殖生產示範點。 12.補助相關縣市政府設置養殖廢棄物暫置區、廢棄物去   化、清運、回收、告示牌及補助漁民替代浮具等獎補   助措施,並輔導縣市政府對養殖產業落實源頭管理,   加強蚵棚及浮具等養殖廢棄物自主回收等管理及輔導   漁民機制。 13.配合遊艇發展所需,補助澎湖縣政府規劃漁港轉型供   遊艇停泊建設。
預期成果
1.漁港改善颱風時之泊地水域之穩靜,強化極端氣候災害  防護能力;整(修)建漁港設施及定期清淤港口航道水深  ,協助漁港正常營運。 2.提供無須候潮之港口,帶動海洋漁撈漁業發展,發展為  彰化觀光漁港及彰化海上休閒遊憩基地。 3.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設置及維運岸上衛浴、  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施;辦理推動各縣市  刺網網具標示工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復育海  洋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秩序,打造專屬澎湖縣的海洋產  業發展策略。 5.改善前鎮漁港作業環境,更新老舊設施,營造友善作業  空間,提高遠洋魚貨加值利用,促進漁業永續經營。 6.整合漁業資訊平臺,規劃更新機制及納管圖資,以利民  眾瞭解漁業資訊。 7.成立(維護)巡守隊、宣導法令規範,減少封溪護魚河段  違規採捕案件,維護河川溪流生態環境。 8.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計29處保育區,擇定25  處保育區分年度調查;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  計89處魚區,擇定18處礁區分年度調查;強化水土資源  利用率,營造友善生態環境魚塭面積70公頃。 9.可對我國海域經濟主權及傳統作業漁場維護有實質作為  及意義;可強化漁船作業實質管理與配額維護;落實環  境保育及資源保護;維護海上作業漁船作業秩序;培育  基礎及管理階層漁業人力體驗海上生活及訓練,以培養  具海上實務操作經驗。 10.辦理建置區域型加工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   貨加工場、魚市場等冷鏈設備,以維持魚貨鮮度及穩   定產地價格,並提升整體魚貨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區   域性魚貨加工物流與產銷調節。 11.改善養殖作業環境,整建養殖區內生產公用設施,促   進我國養殖產業永續經營。 12.輔導1處養殖生產區示範點,挹注資源協助生產區內業   者轉型成為以科學化數據生產管理模式,並輔導設立   示範點內維運管理單位,協助整合各項生產資源,掌   握生產區內養殖動態並建立科技維運管理機制,促使   生產區升級並能自主營運。 13.建立養殖廢棄物源頭管理機制,透過養殖廢棄物暫置   區及相關處理措施,降低相關養殖廢棄物數量。 14.預期完成3個漁港轉型遊艇停泊規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0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100017
 358號函核定之「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
 置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71,300千元,執
 行期間111至114年,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9
 ,300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2,700千元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49,300千元。
2.本計畫內容包括辦理各縣市封溪護魚巡護及
 保育、人工魚礁區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之生態調查、潛力保育區場域調查及輔導養
 殖漁民轉型成為友善養殖生產模式等工作。
3.業務費3,800千元,係委辦費,包括:
(1)委託辦理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之生態
  調查及潛力保育區場域調查2,000千元。
(2)委託辦理人工魚礁區之生態調查1,800千
  元。
4.獎補助費5,500千元,包括:
(1)補助公告封溪護魚之各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輔導公所成立巡守隊辦理封溪護魚
  河段巡護及法規宣導等工作1,800千元。
(2)補助大專院校辦理輔導養殖漁民轉型成
  為友善養殖生產模式3,700千元。
9,300,000 13,000,000 -3,700,000 -28.46%
2000 業務費 3,800,000 6,000,000 -2,200,000 -36.67%
2039 委辦費 3,800,000 6,000,000 -2,200,000 -36.67%
4000 獎補助費 5,500,000 7,000,000 -1,500,000 -21.43%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90,000 490,000 200,000 40.82%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110,000 1,310,000 -200,000 -15.27%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700,000 5,200,000 -1,500,000 -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