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7,801,000 元()
計畫內容
1.活化人工魚礁及天然礁區漁場,培育生物多樣性;放流  魚苗,增裕漁業資源。 2.進行沿近海漁業監控、管理及漁獲數據查報匯集分析,  掌握漁船動態及卸魚資訊。 3.改善養殖生產環境,輔導產業朝向海(鹹)水養殖發展  。 4.漁港設施安全及防災:以「整建、修建」維護現有漁港  基本機能,持續適正與指導漁港建設方向。 5.漁港永續環境:依據「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實施準  則及海岸管理法,持續以定期疏浚清淤方式代替增建防  波堤,辦理漁港之清淤計畫,漁港疏浚土方優先再利用  於海岸養灘。 6.漁港觀光休憩:針對具觀光效益之漁港,強化當地導覽  設施(含漁港公共休憩設施),並結合當地文化,規劃  特色旅遊路線或設置相關設施,以提升漁業產業效益。 7.漁港綠色環境:針對具觀光效益之第一類漁港辦理漁港  清潔與安全維護計畫,提升漁港整體環境品質。 8.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9.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作業、辦理輸出水產養  殖場登錄及追蹤查證驗證。 10.補助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   )計畫,先以漁業發展為主體,優先闢建內港口、北側   「傳統漁業發展區」、北防風林,解決崙尾灣漁港及   工業區周邊漁筏停泊處困境,提供船筏停泊水域及陸   上漁業設施。 11.建立淺海牡蠣養殖設施標識分布圖,協助釐清養殖戶   實際的養殖位置,作為核發漁業權區執照依據及提升   產業管理;賡續辦理水產品零售價格查報;擴充及維   護漁業地理資訊系統功能,加強資料蒐集及強化資料   正確性,並建立跨機關資料交換機制;將可運用資源   彙整並結合漁業地方特色製作主題式瀏覽,協助漁業   署進行政策推廣;並建置輔助管理者制定策略性決策   的資訊應用系統,協助提高決策效能。 12.輔導公告封溪護魚之縣(市)政府協助轄屬公所成立巡   守隊,辦理封溪護魚河段巡護作業及活動宣導。針對   東北部海域6處人工魚礁區進行生態調查及維護。針對   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進行   生態調查及維護。
預期成果
1.建構優質漁場環境,放流多樣性之魚介貝苗,增裕及培  育沿近海漁業資源。 2.強化沿近海漁業監控、管理及卸魚資訊蒐集,維持漁業  產業作業秩序與良好規範。 3.改善養殖作業環境、維護漁民生計利益及保障漁民生命  財產安全,預計本年度整建陸上及海上養殖漁業區公共  設施共16處及綠色能源公共設施2處。 4.漁港設施安全及防災:辦理漁港老舊設施整修建與維護  、漁業機能維繫與改善等建設及辦理碼頭設施加高防災  與減災計畫、防波設施延長改善等共11處。 5.漁港永續環境:辦理漁港疏浚及海岸監測維護或防護措  施等共16處。 6.漁港觀光休憩:辦理漁港觀光、遊憩等漁港公共休憩設  施建設共2處。 7.漁港綠色環境:辦理第一類漁港清潔與安全維護、汙染  改善防治或維護綠能設施等共9處。 8.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預定輔導  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1處,改善魚市場  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  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4處。 9.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作業1式、辦理輸出水  產養殖場登錄及追蹤查證驗證200場。 10.改善彰化縣現有漁港之困境與發展瓶頸,闢建足供近   海動力漁船無須候潮之港口及作業避風之泊地,以解   決彰濱工業區開發所影響之廣大漁民生計問題。 11.輔導養殖漁民取得經營之漁業入漁許可,納入淺海養   殖管理,以利漁民獲得政府保障及相關優惠之依據;   掌握全國水產品市場零售價,作為政府及學術單位提   出產業政策擬定及產銷業者調配魚貨之參考;持續更   新漁業相關地理資訊圖資,落實資料開放共享機制;   開發以服務為導向的平臺,以提升工作效率並取得民   眾的良性互動;藉由決策支援系統,進行主題式探討   或是決策參考依據。 12.成立巡守隊,減少封溪護魚河段違規採捕案件,維護   河川溪流生態環境。瞭解東北部海域6處人工魚礁區現   況及生態環境,掌握人工魚礁區生態狀況,以作為未   來規劃人工魚礁區或政策之參考。瞭解新北市、基隆   市、宜蘭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劃設現況及生態環   境狀況,作為未來規劃繁殖保育區或政策之參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4 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本計畫內容包括由公告封溪護魚之縣(市)政
 府輔導公所成立巡守隊,辦理封溪護魚河段
 巡護及法規宣導作業。辦理東北部海域6處
 人工魚礁區生態調查及維護,以及針對新北
 市、基隆市、宜蘭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進行生態調查及維護作業。
2.業務費6,600千元,係委託辦理人工魚礁區
 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生態調查計畫等工
 作。
3.獎補助費3,400千元,係由公告封溪護魚之
 縣(市)政府輔導公所成立巡守隊辦理封溪護
 魚河段巡護及法規宣導等工作。
10,000,000
0200 業務費 6,600,000
0251 委辦費 6,600,000
0400 獎補助費 3,40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554,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8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