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91,874,000 元()
計畫內容
1.活化人工魚礁漁場,培育生物多樣性;放流魚苗,增裕  資源。 2.進行漁業之監控、管制及調查(MCS),掌控漁業資源  利用狀況;收購漁船筏,降低漁船(筏)數量。 3.改善養殖生產環境,輔導產業朝向海(鹹)水養殖發展  。 4.以「整建、修建」維護現有漁港基本機能,持續適正與  指導漁港建設方向。 5.建構漁港為兼具漁業與海洋休閒功能,配合觀光休閒活  動,改善漁港環境景觀及服務設施,發展漁港多元化。 6.持續以定期疏浚清淤方式代替增建防波堤,及改善漁港  海岸風貌,落實「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改善氣候  變遷海平面上升主要風險區域之漁港碼頭面高程,確保  漁港後側漁村安全。 7.辦理漁港海岸調查監測、試驗評估之相關研究工作,並  配合加強相關管理資訊建置,落實漁港相關管理工作。 8.推動辦理加速漁產運銷通路建設,持續協助老舊生產地  與消費地魚市場之改(遷)建及交易環境改善,並改善  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與周邊遊客休憩附  屬設施,吸引觀光人潮,帶動漁港繁榮。 9.輔導活魚運搬船順利出港作業擴大養殖產業利基,另因  應大陸地區進口水產品規定,推動石斑魚養殖場登錄管  理;辦理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查報調查作業,掌  握全國養殖漁業動態;建置液化石油氣(LNG)冷排水養  殖試驗場。 10.補助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   )計畫,先以漁業發展為主體,優先闢建內港口、北側   「傳統漁業發展區」、北防風林,解決崙尾灣漁港及   工業區周邊漁筏停泊處困境,提供船筏停泊水域及陸   上漁業設施。 11.更新建置沿近海漁業等圖資,調查沿近海漁業基礎資   料,整合及應用沿近海漁業資料,進行跨領域資料共   享與流通;建立淺海牡蠣養殖設施標識分布圖,協助   釐清養殖戶實際的養殖位置,作為核發漁業權區執照   依據及提升產業管理;新增辦理水產品零售價查報及   國際行情資訊調查,並委託專家學者彙整分析國際及   整體魚價變動資訊;收集及整合各類漁港基本資料,   並開發網頁應用程式與行動裝置APP系統,便利漁港管   理;透過調查人力赴魚塭現場拍照定位,建置養殖漁   業陸上魚塭資料庫;擴充及維護漁業地理資訊系統功   能,加強資料蒐集及強化資料正確性,並建立跨機關   資料交換機制。
預期成果
1.建構優質漁場環境,放流多樣性之魚介貝苗,增裕及培  育沿近海漁業資源。 2.加強漁業之監控、管制及調查工作(MCS),維持漁業  產業作業秩序;調整漁業結構。 3.改善養殖作業環境、維護漁民生計利益及保障漁民生命  財產安全,預計本年度整建陸上及海上養殖漁業區公共  設施共8處,穩定國內養殖漁業生產每年15萬噸左右之  產量。 4.維繫漁港之漁業使用機能正常運作,保障漁船及漁民生  命財產安全,加強漁港港區環境整理,提升漁港整體環  境品質,實際受益漁船佔全國作業漁船數70%以上。 5.辦理漁港休閒、遊憩設施建設與觀光漁港之港區及碼頭  環境改造,以美化港區,達到建構多元化漁港海岸風貌  及吸引遊客參訪之目標。 6.持續以疏浚取代人工構造物之方式解決漁港淤積問題,  以維繫漁船進出作業需求,保障漁民安全。 7.促進漁港動能及整體利用率,整合分析漁船籍基本資料  、漁船進出港資料及港口等資訊,以利漁港活化推動及  評估漁港建設需求與效益。 8.加速漁產品運銷通路現代化,辦理魚市場或魚貨直銷中  心建設及改善漁產運銷相關設施共2處。 9.持續推動活魚運搬船順利出港作業,維持全年出港達70  0航次以上;登錄管理石斑魚養殖場達30場,俾利出口  魚貨至大陸地區及更新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  資料1式;提供學研單位進行冷水物種養殖之試驗研究  場地,開拓我國未來發展冷水性養殖產業之雛形。 10.改善彰化縣現有漁港之困境與發展瓶頸,闢建足供近   海動力漁船無須候潮之港口及作業避風之泊地,以解   決彰濱工業區開發所影響之廣大漁民生計問題。 11.更新沿近海海域漁業權區等圖資20處、調查10區沿近   海漁業基礎資料,掌握該等區域之漁業資源利用及產   業經營資訊,作為漁業管理之依據,並提供其他產業   規劃參考;輔導養殖漁民取得經營之漁業權入漁許可   ,納入淺海養殖管理,以利漁民獲得政府保障及相關   優惠之依據;掌握全國水產品市場零售價、國際行情   資訊,作為政府及學術單位提出產業政策擬定及產銷   業者調配魚貨之參考,以平穩魚價,避免產銷失衡;   開發漁港管理應用系統,利於後續行政管理之參據,   持續滾動式更新漁港相關資料,提升資料準確度及管   理人員工作效率;因應環保意識抬頭及時代趨勢,善   用既有漁港及休閒漁業資料,與開發應用系統結合,   達到加乘效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3年11月14日院臺農字第10300
 66738號函核定之「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
 可開港營運)計畫」辦理,執行期間為104
 至106年度,計畫總經費1,286,220千元(中
 央公務預算負擔部分),本年度編列經費272
 ,729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1,013,491
 千元。
2.獎補助費272,729千元,係補助彰化縣政府
 辦理彰化漁港北防風林填築、圍堤、漁筏停
 泊區興建及浮動碼頭興建、南北防波堤興建
 及內港口開闢等相關工作。
272,729,000
0400 獎補助費 272,729,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272,7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