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7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07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村落文化等業務之推廣。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建構花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  臺。 3.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積累花東藝術人才庫,群聚文化社群能量,以展演、講座 及教育推廣,疏理花東人文脈絡,發展在地文化事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22,13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21,441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7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費
  及表演費,計列90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之臨時人員2人酬
  金,計列1,143千元。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費、宣傳費
  、印製文化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教育
  宣導計畫等,計列3,478千元。
(6)辦理島嶼音樂季推廣活動,計列2,500千
  元。
(7)辦理後山文學獎(營)推廣活動,計列3
  ,000千元(含依簡章發放獎勵金1,462千
  元)。
(8)辦理原創生活節推廣活動,計列5,000千
  元。
(9)辦理南島海洋記憶國際交流計畫,計列2
  ,000千元。
(10)辦理文化百老匯青少年演出計畫,計列
  1,000千元。
(11)辦理青少年展覽推廣計畫,計列1,000
  千元。
(12)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790
  千元。
(13)辦理2021島嶼音樂季行前考察及交流平
  台建置計畫所需國外旅費,計列60千元
  。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或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690千元。
22,131,000 18,956,000 3,175,000 16.75%
2000 業務費 19,979,000
2027 保險費 7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4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00
2051 物品 5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16,000
2072 國內旅費 790,000
2078 國外旅費 60,000
4000 獎補助費 2,152,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9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