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7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07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村落文化等業務之推廣。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建構花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  臺。 3.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積累花東藝術人才庫,群聚文化社群能量,以展演、講座 及教育推廣,疏理花東人文脈絡,發展在地文化事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1,09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員工在職進修、教育訓練及相關法規研
 討會,計列10千元。
2.水費20千元,電費891千元,合共911千元。
3.郵資152千元、電話費300千元,數據通訊費
 342千元,合共794千元。
4.館內行政資訊系統維護費,計列50千元。
5.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費及其他規費,計列
 6千元。
6.車輛保險費3千元、館舍產物及辦公設備之
 火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30千元,合共33千元
 。
7.辦理各項行政及業務事務之臨時人員5人酬
 金,計列2,867千元。
8.辦理標案審查出席費、員工講習鐘點費(含
 員工協助方案2千元),計列50千元。
9.辦公室物品及油料費,計列442千元。
10.印刷、獎牌製作、廣告、業務聯繫、接待
  、協調、員工文康活動等費用,計列453千
  元。
11.外包館舍保全及清潔勞務承攬5人,計列2,
  324千元。
12.辦公房舍維護整修費用,計列694千元。
13.公務車輛養護費18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
  8千元,合共36千元。
14.公務用儀器及設備養護費,計列422千元。
15.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及聘請講師於
  臺澎金馬等地區所需之差旅費,計列525千
  元。
16.首長特別費,計列99千元。
17.館舍裝修工程(含設計、監造)917千元、
  雜項設備汰換300千元,合共1,217千元(
  資本門)。
18.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四十條退休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
  挹注退撫基金,計列125千元。
19.依照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
  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規
  定標準辦理,退休教育人員優惠存款利息
  補貼,計列20千元。
20.依照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
  50053161號函規定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
  問金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12千元。
11,090,000 11,955,000 -865,000 -7.24%
2000 業務費 9,716,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6 水電費 911,000
2009 通訊費 79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6,000
2027 保險費 33,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6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2051 物品 44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777,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94,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2,000
2072 國內旅費 525,000
2093 特別費 99,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217,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917,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57,000
4060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額補助 125,000
4075 差額補貼 2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