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3,207,000 元()
計畫內容
1.傳統技藝保存。 2.傳承及培養傳統藝術人才。 3.傳統藝術之推廣與創新。 4.策辦及參與國際重要節慶活動。 5.促進臺灣音樂資源整合。 6.推動京劇、豫劇及臺灣國樂之展演與發展。 7.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及珍貴技藝,強化數位資源應用  ,讓傳統藝術持續傳承及推廣。 2.進行傳統藝術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落實校園、  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賞傳統藝術  能力。 3.透過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絡民間欣賞傳統  藝術文化的熱情。 4.培育傳統戲曲創作人才,支持開發傳統戲曲原創題材,  並協助民間團隊創作創新。 5.透過不同形式演出,鼓勵民間傳統戲曲劇團投入新人培  育工作,讓劇團自身體質得以新陳代謝,並鼓勵接班人  開枝散葉,致力於民間劇種保存及人才培育並與產業鏈  結。 6.以國家劇樂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傳統劇樂種一起提升文化  創意產業競爭力,創造臺灣的國際新形象。 7.為臺灣戲曲中心透過年度主軸藝術節,藉由傳統與創新  作品的演繹,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8.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統  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傳統  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9.運用高雄傳藝園區基地,結合南部地區表演藝術團體,  提供民眾親炙多元傳統表演藝術文化之平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8 傳統戲曲文化內容躍升計畫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
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政院1
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
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901,156千元,其中
本計畫編列50,000千元,內容如下:
1.傳統戲曲編導人才培育暨連台本戲編創等,計
 列15,000千元。
2.兒童戲曲暨音樂推廣及校園巡演等,計列25,0
 00千元(含對地方政府之計畫型補助款12,000
 千元)。
3.辦理歌仔戲藝術主題典藏及展演等,計列10,0
 00千元(含資本門3,000千元)。
50,000,000 9,000,000 41,000,000 455.56%
2000 業務費 30,000,000 8,800,000 21,200,000 240.91%
2009 通訊費 200,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5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600,000 900,000 -300,000 -33.3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0,000
2027 保險費 8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00,000 6,200,000 9,000,000 145.16%
2051 物品 2,6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470,000 1,700,000 5,770,000 339.41%
2072 國內旅費 500,000
2081 運費 600,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000,000 200,000 2,800,000 1,4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000,000
3040 權利 1,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7,00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80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7,2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