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42,39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文化資產價值詮釋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文
化資產價值詮釋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
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15
0,404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591,395千元,
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
38,459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36,499千元,其
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72,891千元,其項目包括
 :
 (1)國家文化資產資料中心營運,資料徵集及
   回溯、數位化檔案建置與推廣教育等業務
   (含勞務承攬人力11人7,130千元),計列
   16,927千元(設備及投資2,824千元)。
 (2)文資資源典藏空間優化,計列39,320千元
   (設備及投資)。
 (3)本局年報出版,計列285千元。
 (4)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條持續維運
   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加強數位整合
   及介接功能,並辦理後臺建置系統與使用
   者介面優化等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1人70
   0千元),計列4,394千元(設備及投資476
   千元)。
 (5)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市
   )政府建置文化資產個案公告及成果資料
   ,計列11,965千元。
2.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及文化景觀之價值詮釋計畫,計列89,695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等有形文
   化資產普查(調查)、價值評估、修復計
   畫、古蹟保存計畫、教育推廣與會勘、審
   查等業務,計列10,908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
   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營事業等辦理
   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之普查(調查
   )、價值評估、修復計畫、保存計畫、規
   劃設計、因應計畫等業務,計列45,667千
   元(含原住民族經費5,000千元、獎補助費
   資本門23,550千元)。
 (3)辦理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等有形
   文化資產普查(調查)、價值評估、修復
   計畫、保存再發展、保存及管理原則與保
   存維護、保存計畫、教育推廣與會勘、審
   查等業務,計列3,095千元。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
   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營事業等辦理
   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之普查(調
   查)、價值評估、修復計畫、保存再發展
   、保存及管理原則與保存維護、規劃設計
   、因應計畫等業務,計列30,025千元(含
   原住民族經費7,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
   15,583千元)。
3.辦理古物與考古遺址之價值詮釋工作,計列74
 ,076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文物普查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等
   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2人1,200千元),
   計列4,092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市及
   保管單位辦理文物普查與古物調查計畫等
   業務,計列16,200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保存計畫及典藏空間優化暨
   出土遺物保存維護、資料建置等業務,計
   列17,883千元(委辦費資本門10,135千元
   )。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直轄市
   、縣(市)政府辦理列冊考古遺址價值評
   估、典藏環境監測及系統優化、出土資料
   管理、調查研究與展示教育等業務,計列3
   5,901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2,671千元)
   。
4.建構傳統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
 及保存技術價值詮釋業務,計列59,666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傳統藝術知識詮釋、傳習教材與影音
   等資料之分析、轉化應用並公開推廣使用
   、技藝與藝能影音檔案之錄製及專書數位
   製作出版,計列32,571千元。
 (2)辦理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潛
   力個案之調查研究及保存維護、輔導訪視
   紀錄等資料之分析詮釋,轉化應用並公開
   出版推廣使用,計列14,680千元。
 (3)輔助地方政府進行傳統修復技術基礎資料
   建置、傳習、教育展演及推廣;辦理文資
   保存修護產業人力、傳統修復技術、工具
   及材料生產製作等調查、文資傳匠工坊場
   域管理整備與人才養成、技職教育扎根、
   傳統修復技術基礎資料盤整建置計畫,計
   列12,415千元。
5.辦理文化資產基礎資料建置並共享資料、保存
 修護資源共享與實踐等業務(含臨時人員5人3
 ,900千元),計列36,423千元(設備及投資12
 ,657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重大事件之歷史脈絡調查與我族
 觀點建構、族人參與及輔助培力業務(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4千元),計列3,748千元
 (原住民族經費)。
336,499,000 1,618,324,000 -1,281,825,000 -79.21%
2000 業務費 102,407,000 262,314,000 -159,907,000 -60.96%
2006 水電費 10,000 6,916,000 -6,906,000 -99.86%
2009 通訊費 110,000 1,950,000 -1,840,000 -94.36%
2015 權利使用費 18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000 76,000 -66,000 -86.8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900,000 6,110,000 -2,210,000 -36.1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80,000 7,020,000 -3,840,000 -54.70%
2039 委辦費 82,201,000 145,300,000 -63,099,000 -43.43%
2051 物品 1,782,000 1,460,000 322,000 22.05%
2054 一般事務費 7,668,000 84,426,000 -76,758,000 -90.92%
2072 國內旅費 2,445,000 4,480,000 -2,035,000 -45.42%
2081 運費 206,000 438,000 -232,000 -52.97%
2084 短程車資 615,000 770,000 -155,000 -20.13%
3000 設備及投資 55,277,000 96,554,000 -41,277,000 -42.75%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39,320,000 35,000,000 4,320,000 12.34%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713,000 2,500,000 213,000 8.52%
3035 雜項設備費 13,244,000 22,780,000 -9,536,000 -41.86%
4000 獎補助費 178,815,000 1,259,456,000 -1,080,641,000 -85.8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4,874,000 293,750,000 -228,876,000 -77.92%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86,737,000 808,651,000 -721,914,000 -89.27%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740,000 62,000,000 -57,260,000 -92.35%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326,000 61,500,000 -56,174,000 -91.34%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978,000 16,355,000 -1,377,000 -8.42%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000,000 17,000,000 -15,000,000 -88.24%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60,000 200,000 -40,00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