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65,314,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創園區為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
12.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3.推動遺址現地保存展示暨普查資料更新工作。
14.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及海測儀器操作技術人才。
15.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6.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7.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19.推動「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
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16.完成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之環境整
理,及開放安全無虞之空間。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古物 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奉行政院105 年2月15日院臺文字第105000398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869,100千元,據以推動「再造歷 史現場專案計畫」,執行期間為105至108年, 105年已編列168,47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282,900千元,其內容如下(含政策宣導 經費): 1.辦理古物保存活化及守護體系建置計畫,包 含推動古物保存維護制度建置及教育推廣、 世界記憶計畫,文物普查試點計畫及數位資 料建置、研習培訓、古物標誌設計競賽等相 關業務(含獎勵金450千元、臨時人力1人65 0千元、勞務承攬人力4名2,200千元);依 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 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暨「再造歷史 現場專案計畫」輔助政府機關(構)、直轄 市、縣(市)政府、團體辦理古物保存維護 、環境改善、臺灣記憶保存活化、文物普查 、列冊追蹤及普查教育訓練等計畫等相關業 務,計列54,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4,0 00千元)。 2.遺址現地保存展示暨資料更新整合計畫:推 動國定遺址長程監管保護、調查研究及再利 用;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 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作業要點」暨「再造歷 史現場專案計畫」輔助直轄市、縣(市)政 府辦理各類遺址調查研究、緊急搶救、教育 推廣、活化再利用;辦理遺址展館空間規劃 、改善及維運、出土文物整理展示及推廣等 相關業務(含臨時人員1名550千元,勞務承 攬人力1名550千元),計列76,500千元(委 辦費資本門4,5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8, 000千元)。 3.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整合、保護 機制建置及技術人才深耕等業務(含勞務承 攬人力1人550千元): 辦理澎湖水下考古工 作站及展示館修復再利用工程、辦理自由中 國號船體保存建物建造業務、水下考古船建 置、出水文物處理與保護設施及人才培訓、 水下文化資產專業技術人才培育、水下文化 資產國際合作交流等業務,計列145,400千 元(設備及投資80,400千元)。 4.為保存、活化、發展古物遺址及水下文化資 產,遴選補助大專院校辦理人才培育計畫, 計列7,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000千元 )。 |
282,900,000 | 555,929,000 | -273,029,000 | -49.11% | |||
| 0200 | 業務費 | 105,300,000 | 136,400,000 | -31,100,000 | -22.80% | ||||
| 0202 | 水電費 | 30,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1,200,000 | 3,700,000 | -2,500,000 | -67.57%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00,000 | 6,920,000 | -5,820,000 | -84.10% | ||||
| 0251 | 委辦費 | 76,350,000 | 82,715,000 | -6,365,000 | -7.70% | ||||
| 0271 | 物品 | 400,000 | 2,540,000 | -2,140,000 | -84.25%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4,170,000 | 31,247,000 | -7,077,000 | -22.65%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030,000 | 8,718,000 | -6,688,000 | -76.71% | ||||
| 0294 | 運費 | 10,000 | 400,000 | -390,000 | -97.5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10,000 | 160,000 | -150,000 | -93.75%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80,400,000 | 80,479,000 | -79,000 | -0.10%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47,400,000 | 24,785,000 | 22,615,000 | 91.24% | ||||
| 0305 | 運輸設備費 | 5,000,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0,000 | 5,158,000 | -4,158,000 | -80.61%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27,000,000 | 50,536,000 | -23,536,000 | -46.57% | ||||
| 0400 | 獎補助費 | 97,200,000 | 339,050,000 | -241,850,000 | -71.33%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7,400,000 | 146,557,000 | -129,157,000 | -88.13%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47,300,000 | 162,093,000 | -114,793,000 | -70.82%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5,000,000 | 8,000,000 | -3,000,000 | -37.50% | ||||
| 0430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6,250,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500,000 | 4,000,000 | -500,000 | -12.5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0,900,000 | 15,400,000 | -4,500,000 | -29.22% | ||||
| 0438 | 對私校之獎助 | 6,400,000 | 3,000,000 | 3,400,000 | 113.33%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4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