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4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2,511,000 元()
計畫內容
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2.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  系,確保藝術文化的自主表達。 3.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培育藝文欣賞人口。 4.推動藝文人才整體政策,辦理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計畫。 5.改善藝文工作者勞動條件與文化工作權。 6.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7.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8.辦理科技藝術共生計畫。 9.鼓勵辦理藝術展會,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 10.補助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
預期成果
1.推動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支持藝文創作與表達的自由  ,健全藝文生態系發展,鼓勵多元及實驗性藝術創作。 2.推動藝術深耕,再造文化治理,推動臺灣藝術經典再現  ,支持藝文扎根與傳承。 3.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培植藝文美感  素養與生活美學。 4.透過提供人才培育、創作發表及拓展國際視野等機會,  支持青年藝術家創作的第一哩路。 5.建置國際藝術交流平臺,辦理青年藝術家海外駐村,多  面向拓展文化網絡。 6.輔導推動公共藝術設置,辦理公共藝術獎,鼓勵公眾透  過藝術計畫啟發公民美學。 7.透過藝術銀行計畫,扶植具潛力青年藝術家,讓藝術作  品進入公共空間展出,提升被認識、被看見的機會。 8.支持科技藝術創作及展演,深化藝術文化與科技跨域結  合。 9.活絡藝術產業交易,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及提升國  際知名度。 10.媒合演藝團隊進駐各地場館,共同合作並培養在地藝   文欣賞人口。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本計畫共需經費68,4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綜合業務審查、政策諮詢與各項計畫工
 作會議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等,及辦理各
 項業務所需臨時人員酬金、物品、國內旅費
 、運費等相關行政作業費用,計列5,566千
 元(含資本門94千元)。
2.辦理補助藝術推廣相關研習暨展演活動,計
 列10,240千元。
3.補助及辦理文化體驗教育相關計畫,連結文
 化端資源提供與教育端課程需求,計列48,6
 00千元。
4.辦理文化藝術團體暨績優文化人士等急難補
 助計畫,計列1,800千元(含資本門300千元
 )。
5.辦理視覺與表演藝術產業、藝文環境趨勢、
 文化體驗教育、藝術工作者權益保障等政策
 研究分析及調查等,計列2,000千元。
6.赴國外考察藝文場館營運、策展及國際藝術
 活動等旅費,計列229千元。
68,435,000 71,932,000 -3,497,000 -4.86%
2000 業務費 28,298,000 30,032,000 -1,734,000 -5.77%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000 20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024,000 3,014,000 10,000 0.3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0 500,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95,000 90,000 5,000 5.56%
2051 物品 50,000 5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3,710,000 25,447,000 -1,737,000 -6.83%
2072 國內旅費 200,000 20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229,000 241,000 -12,000 -4.98%
2081 運費 200,000 200,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90,000 9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000 100,000 -6,000 -6.00%
3040 權利 94,000 100,000 -6,000 -6.00%
4000 獎補助費 40,043,000 41,800,000 -1,757,000 -4.2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9,543,000 41,300,000 -1,757,000 -4.25%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00,000 5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