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66,741,000 元()
計畫內容
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宣導與推動。
2.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辦理營運輔導及鼓勵展演活
動。
3.擴大辦理分級獎助表演藝術團隊計畫。
4.推動文化近用計畫,降低各年齡或身心障礙者參與文化
活動之限制。
5.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培育藝文欣賞人口。
6.培育優秀藝術人才,輔導藝術組織營運及空間整備計畫
。
7.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8.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9.整建藝術史平臺,蒐集整理臺灣美術文獻史料,保存收
藏重要藝術作品。
10.辦理臺灣科技融藝創新計畫。
11.鼓勵辦理藝術展會,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
12.辦理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
13.辦理縣市藝文展演場館營運升級及示範計畫。
預期成果
1.規劃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健全整體政策面向,以鼓勵
藝術創作、輔導精緻展演,提升藝術專業水準,協助藝
文團隊穩定營運發展。
2.推動藝術深耕,再造文化治理,提升文化近用。
3.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鼓勵多元及當
代藝術創作,健全藝文生態及發展。
4.建置國際藝術交流平臺,辦理青年藝術家海外駐村,多
面向拓展文化外交。
5.輔導推動公共藝術設置,創造公共領域與藝術創作的環
境,帶動公眾從創作、近用等層次參與文化。
6.透過藝術銀行計畫,獎助藝術創作,扶植臺灣藝術家,
將藝術品出租給各類機構,藉以美化公共空間,推廣全
民美學。
7.建構藝術史料典藏、展示、研究與詮釋體系。
8.運用科技元素加值人文藝術作品,進行多元呈現,推動
藝術與科技之跨界結合。
9.活絡藝術產業交易,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及提升國
際知名度。
10.建置攝影文化中心,推動攝影資產保存、數位化及加
值運用,傳承再現歷史與人民記憶,建立攝影史觀。
11.活化藝文展演場館,深耕在地文化;媒合演藝團隊進
駐演出,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帶動在地參與,培養藝文
消費人口。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6 | 打造視覺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 | 本計畫係依「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 辦理,主要係為透過視覺藝術展會的辦理及參 與,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向國際策展人 及藏家推介臺灣藝術家,活絡臺灣藝術產業, 共需經費13,8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補助及輔導視覺藝術團體自辦或參與國際展 會,計列12,000千元。 2.辦理本計畫相關業務審查、評核會議及各項 計畫工作會議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及辦 理各項業務所需國內旅費、短程車資等相關 行政作業費用,計列1,853千元。 |
13,853,000 | 13,853,000 | 0 | 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853,000 | 1,853,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50,000 | 25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464,000 | 1,464,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39,000 | 39,000 | 0 | 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2,000,000 | 12,000,000 | 0 | 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2,000,000 | 12,0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