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66,741,000 元()
計畫內容
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宣導與推動。
2.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辦理營運輔導及鼓勵展演活
動。
3.擴大辦理分級獎助表演藝術團隊計畫。
4.推動文化近用計畫,降低各年齡或身心障礙者參與文化
活動之限制。
5.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培育藝文欣賞人口。
6.培育優秀藝術人才,輔導藝術組織營運及空間整備計畫
。
7.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8.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9.整建藝術史平臺,蒐集整理臺灣美術文獻史料,保存收
藏重要藝術作品。
10.辦理臺灣科技融藝創新計畫。
11.鼓勵辦理藝術展會,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
12.辦理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
13.辦理縣市藝文展演場館營運升級及示範計畫。
預期成果
1.規劃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健全整體政策面向,以鼓勵
藝術創作、輔導精緻展演,提升藝術專業水準,協助藝
文團隊穩定營運發展。
2.推動藝術深耕,再造文化治理,提升文化近用。
3.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鼓勵多元及當
代藝術創作,健全藝文生態及發展。
4.建置國際藝術交流平臺,辦理青年藝術家海外駐村,多
面向拓展文化外交。
5.輔導推動公共藝術設置,創造公共領域與藝術創作的環
境,帶動公眾從創作、近用等層次參與文化。
6.透過藝術銀行計畫,獎助藝術創作,扶植臺灣藝術家,
將藝術品出租給各類機構,藉以美化公共空間,推廣全
民美學。
7.建構藝術史料典藏、展示、研究與詮釋體系。
8.運用科技元素加值人文藝術作品,進行多元呈現,推動
藝術與科技之跨界結合。
9.活絡藝術產業交易,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及提升國
際知名度。
10.建置攝影文化中心,推動攝影資產保存、數位化及加
值運用,傳承再現歷史與人民記憶,建立攝影史觀。
11.活化藝文展演場館,深耕在地文化;媒合演藝團隊進
駐演出,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帶動在地參與,培養藝文
消費人口。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 | 培養視覺藝術原創與美感為核心基礎,鼓勵國 內視覺藝術創作與蓬勃發展,健全藝術環境與 創作生態,推動全球藝術村交流,並改善公共 空間視覺景觀,共需經費201,361千元,其內 容如下: 1.辦理視覺藝術相關業務審查會議、專案評估 及各項計畫工作會議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 等,並辦理各項業務所需郵電、物品、國內 旅費、運費等相關行政作業費用,計列5,50 0千元。 2.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 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總經費1,988,044 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334,56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1 ,000千元,係辦理全球重要藝術村交流網拓 展計畫,分為選送藝術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 村交流計畫及國內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並 推動國際藝術村線上交流平臺維運,透過獎 助方式,拓展臺灣藝術家參加國際藝術村駐 村,並扶植國內藝術村營運與國外藝術村進 行交流等(含資本門5,000千元)。 3.視覺藝術團體輔導與推動及發展環境之整備 ,計列68,861千元。 (1)補助立案之藝術團體,辦理視覺藝術教 育推廣、藝術展覽、人才培訓、出版等 計畫,與視覺藝術團體營運、美術研究 、藝術空間整備及策劃各類藝術活動, 推動參與威尼斯雙年展等事務,計列43, 711千元(含資本門3,000千元)。 (2)辦理視覺藝術導覽口述影像人才培訓, 推動文化近用相關展覽,降低參與文化 活動之限制,計列17,500千元。 (3)辦理公共藝術講習、公共藝術官方網站 維運、編印公共藝術年鑑及出版、辦理 公共藝術獎籌備與推廣等事宜,計列7,5 00千元(含資本門150千元)。 (4)赴大陸地區考察視覺藝術館所或展覽交 流等,計列150千元。 4.藝術銀行計畫,計列69,000千元。 (1)藝術銀行之設立營運及推廣(包含辦理 公開徵件及購藏藝術家作品、購置維護 及修復材料、藏品圖像數位化、整備典 藏庫房、藝術作品保存維護管理、租賃 業務與展示行銷推廣等),計列68,140 千元(含資本門42,200千元)。 (2)藝術銀行之管理維護等相關費用,計列8 60千元(收支併列)。 5.建構藝術史料的典藏、展覽、研究與詮釋體 系,整建藝術史料數位平臺,計列27,000千 元。 (1)建置臺灣美術史研究知識庫,進行臺灣 美術研究文獻史料蒐集整理與重要作品 之典藏與保存,建構「藝術史料數位應 用平臺」資訊系統,計列18,500千元( 含資本門13,000千元)。 (2)建構臺灣藝術史觀的詮釋內容及體系, 並辦理展覽教育推廣及培育藝術史料研 究人才等事項,計列8,500千元(含資本 門500千元)。 |
201,361,000 | 147,900,000 | 53,461,000 | 36.15% | |||
| 0200 | 業務費 | 79,300,000 | 38,190,000 | 41,110,000 | 107.65% | ||||
| 0202 | 水電費 | 180,000 | 180,000 | 0 | 0.00% | ||||
| 0203 | 通訊費 | 20,000 | 20,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77,150,000 | 36,690,000 | 40,460,000 | 110.28% | ||||
| 0291 | 國內旅費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 0292 | 大陸地區旅費 | 150,000 | |||||||
| 0294 | 運費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500,000 | 500,000 | 0 | 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55,850,000 | 44,620,000 | 11,230,000 | 25.17%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5,000,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670,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46,030,000 | 44,620,000 | 1,410,000 | 3.16% | ||||
| 0321 | 權利 | 15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66,211,000 | 65,090,000 | 1,121,000 | 1.72%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000,000 | 1,000,000 | 0 | 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3,000,000 | 3,000,000 | 0 | 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8,211,000 | 47,781,000 | 430,000 | 0.90% | ||||
| 0438 | 對私校之獎助 | 1,000,000 | 1,309,000 | -309,000 | -23.61%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1,000,000 | 11,0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