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0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37,585,000 元()
計畫內容
1.規劃影視音政策相關研究,研擬發展方案,健全產業環  境。 2.提升演藝場館營運、強化軟硬體設備,持續推動北部流  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3.為促進在地文化國際化,推動影視音海外發聲計畫。 4.強化公共廣電的專業機制,增加內容之多樣性,提振影  視內容質量,帶動臺灣影視產業升級。 5.設立台語頻道業務。 6.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電影文化推廣。 7.推動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發展。 8.國家電影中心場館之室內裝修及專業設備建置。
預期成果
1.規劃影視音發展政策,促進產業扎根國內、接軌國際,  進而拓展我國文化能見度。 2.持續興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  樂中心」兩座流行音樂中心硬體工程,並搭配軟體計畫  的推動,培養人才及參與人口,形成流行音樂多功能媒  合之聚落效應,作為帶動我國流行音樂產業之雙火車頭  。 3.強化公共媒體之產製能量,增加藝術文化與多元內容,  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  之公共服務,豐富電視內容之文化內涵,促進國際交流  。 4.協助公廣集團設立台語頻道,辦理相關頻道建置、製播  台語戲劇、兒童、藝文、綜合等多元類型節目,培育台  語節目製播人才。 5.深化電影文化影響力,加強國家電影資產保存活化與推  廣,並透過金馬獎、臺灣電影工具箱及紀錄片海外行銷  等,拓展臺灣電影文化之國際能見度。 6.規劃文化內容原生素材轉譯開發及運用科技發展輔助工  具強化市場鏈結,催生文化內容創新生態系。 7.透過國家電影中心場館的建置暨營運,帶動我國電影藝  文體驗與文化推廣的提升及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4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奉行政院98年10
月1日院臺文字第0980060519號函、104年12月
25日院臺文字第1040065553號函,及107年8月
7日院臺文字第1070027798號函核定,計畫總
經費6,956,441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6,918
,212千元,分年辦理,98至107年已編列5,329
,397千元,本年度續編1,542,351千元,其內
容如下:
1.辦理流行音樂中心委託研究、軟體規劃、人
 才培育、團隊扶植、產業扶植、創作競賽、
 交流及展演活動、規劃保存典藏、管理維謢
 、專業審查等相關軟體事宜,計列116,650
 千元。
2.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規劃設計、委託監造技
 術服務、工程專案管理、工程建造、用地及
 地上物處理等工作,計列1,425,701千元(
 資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0.29
 %,計4,135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542,351,000 1,592,491,000 -50,140,000 -3.15%
0200 業務費 116,650,000 101,863,000 14,787,000 14.52%
0251 委辦費 116,200,000 101,413,000 14,787,000 14.58%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000 210,000 -10,000 -4.76%
0291 國內旅費 200,000 2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 40,000 10,000 25.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425,701,000 1,490,628,000 -64,927,000 -4.36%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425,701,000 1,490,628,000 -64,927,000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