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0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37,585,000 元()
計畫內容
1.規劃影視音政策相關研究,研擬發展方案,健全產業環  境。 2.提升演藝場館營運、強化軟硬體設備,持續推動北部流  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3.為促進在地文化國際化,推動影視音海外發聲計畫。 4.強化公共廣電的專業機制,增加內容之多樣性,提振影  視內容質量,帶動臺灣影視產業升級。 5.設立台語頻道業務。 6.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電影文化推廣。 7.推動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發展。 8.國家電影中心場館之室內裝修及專業設備建置。
預期成果
1.規劃影視音發展政策,促進產業扎根國內、接軌國際,  進而拓展我國文化能見度。 2.持續興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  樂中心」兩座流行音樂中心硬體工程,並搭配軟體計畫  的推動,培養人才及參與人口,形成流行音樂多功能媒  合之聚落效應,作為帶動我國流行音樂產業之雙火車頭  。 3.強化公共媒體之產製能量,增加藝術文化與多元內容,  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  之公共服務,豐富電視內容之文化內涵,促進國際交流  。 4.協助公廣集團設立台語頻道,辦理相關頻道建置、製播  台語戲劇、兒童、藝文、綜合等多元類型節目,培育台  語節目製播人才。 5.深化電影文化影響力,加強國家電影資產保存活化與推  廣,並透過金馬獎、臺灣電影工具箱及紀錄片海外行銷  等,拓展臺灣電影文化之國際能見度。 6.規劃文化內容原生素材轉譯開發及運用科技發展輔助工  具強化市場鏈結,催生文化內容創新生態系。 7.透過國家電影中心場館的建置暨營運,帶動我國電影藝  文體驗與文化推廣的提升及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奉行政院97年12月31日
院臺文字第0970062062號函、102年8月13日院
臺文字第1020048541號函、103年12月18日院
臺文字第1030071899號函,及107年7月31日院
臺文字第1070026038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6,
079,55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5,824,280千
元,分年辦理,94至107年已編列4,136,053千
元,本年度續編1,638,850千元,其內容如下
:
1.辦理流行音樂中心籌備小組運作、委託研究
 、軟體規劃、人才培育、團隊扶植、產業扶
 植、創作競賽、交流及展演活動、規劃保存
 典藏、專業審查等相關軟體事宜,計列110,
 749千元。
2.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規劃設計、委託監造技
 術服務、工程專案管理、工程建造、用地及
 地上物處理等工作,計列1,528,101千元(
 資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0.29
 %,計4,431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638,850,000 827,010,000 811,840,000 98.17%
0200 業務費 110,749,000 100,347,000 10,402,000 10.37%
0251 委辦費 110,504,000 100,020,000 10,484,000 10.48%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00 147,000 -47,000 -31.97%
0291 國內旅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45,000 80,000 -35,000 -43.75%
0300 設備及投資 1,528,101,000 726,663,000 801,438,000 110.2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28,101,000 726,663,000 801,438,000 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