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193,66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特殊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教育、進修學校  教育等業務。 2.推動高中教師改進教學教法、加強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  社會學科教育。 3.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建教合作及學生實習、推動職  校資訊教育。 4.辦理高中職免學費、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等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相關方案。 5.辦理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推動科學教育及培育高中科學  研究人才。 6.加強國民中小學軟硬體建設,扶助弱勢學生,強化課程  與教學,提升教育人力,促進適性學習,發展並健全學  前教育,推動各項教育政策及措施。 7.建立多元開放的校園環境,營造尊重人權的法治校園,  持續推動學生輔導計畫,建置讓教師用心、家長放心及  學生開心的友善校園。
預期成果
1.配合年度施政計畫、推展教育正常化,加強學習環境及  教學成果。 2.提升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及教育環境。 3.提供國民中小學優質的教育環境,發展精緻國民教育及  健全學前教育。 4.提供學生多元參與管道,健全學生事務工作制度,推動  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營造  尊重與包容、健康與和諧的學習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4 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 本項計需經費1,552,2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支應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行政所
 需業務相關經費2,606千元。
2.配合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學生免學雜費政
 策,以私立高中職學雜費收費基準,補助原
 住民族學生助學金446,994千元(原住民族
 教育經費、含愛臺12建設416,950千元)。
3.補助原住民族學生住宿及伙食費368,344千
 元(高級中等學校部分303,344千元、國中
 小學部分65,000千元)(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
4.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經費55
 ,798千元(原住民族學生課業輔導鐘點費部
 分10,000千元、充實原住民族教學設備費部
 分43,124千元、辦理各項原住民族教學、評
 鑑及研習活動2,674千元)(原住民族教育
 經費)。
5.推展原住民族技職教育經費32,945千元(原
 住民族教育經費)。
6.補助高中職藝能班(學程)外聘教師鐘點費
 、開辦費及教學設備經費7,770千元(原住
 民族教育經費)。
7.辦理國中小原住民族語言教學及教材編印經
 費176,337千元(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8.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僑生輔導、慶典、祭祖、
 急難救助及聘用輔導人員經費1,897千元。
9.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
 教學與輔導等相關經費11,522千元(原住民
 族教育經費)。
10.辦理培育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人才經費1,0
  00千元(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1.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住民子女五年中
  程計畫及樂學等相關經費22,325千元。
12.辦理國民中小學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3
  6,800千元,補助縣市辦理教育輔導、親職
  教育活動、國際日活動、教育方式研討會
  、教師研習與教材研發等。
13.辦理終身與藝文等教育研習及配合編印資
  料、刊物等300千元。
14.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藝術教育及學生參
  加全國四項比賽交通膳什費、藝文團隊研
  習、展演活動等23,818千元。
15.委託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校園美感教育環境
  研習及觀摩活動20,000千元。
16.委託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海洋藝術教育夏令
  營等活動2,490千元。
17.推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計畫26,575
  千元,包括:
(1)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改善藝術學
  習環境(含補助藝能團隊所需設備經費
  等)。
(2)補助專業藝術團體或藝術家輔助教學或
  師資在職研習活動。
(3)補助學校間藝術教育互動合作、展演、
  競賽與觀摩,以及辦理各種營隊活動。
(4)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定期辦理國
  民中小學藝術教育輔導及訪視。
(5)補助購置優良藝術與人文教材。
18.補助中小學藝術才能班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學生外聘鐘點費等1,500千元。
19.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優教育推展計
  畫313,240千元,包括:
(1)建置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輔導及
  支持體系105,280千元。
(2)國民中小學資優教育多元發展與人才基
  礎培育銜接76,567千元。
(3)擴大藝術才能優異班展演與藝術相關課
  程教學及社團觀摩活動62,733千元。
(4)改善與充實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及修繕6
  8,660千元。
1,552,261,000
0200 業務費 93,911,000
0203 通訊費 2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0,000
0251 委辦費 86,247,000
0271 物品 4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5,443,000
0291 國內旅費 1,093,000
0293 國外旅費 78,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72,000,000
0331 投資 72,000,000
0400 獎補助費 1,386,35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10,017,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72,430,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2,620,00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0,10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33,713,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637,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39,495,00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815,3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