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193,66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特殊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教育、進修學校  教育等業務。 2.推動高中教師改進教學教法、加強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  社會學科教育。 3.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建教合作及學生實習、推動職  校資訊教育。 4.辦理高中職免學費、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等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相關方案。 5.辦理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推動科學教育及培育高中科學  研究人才。 6.加強國民中小學軟硬體建設,扶助弱勢學生,強化課程  與教學,提升教育人力,促進適性學習,發展並健全學  前教育,推動各項教育政策及措施。 7.建立多元開放的校園環境,營造尊重人權的法治校園,  持續推動學生輔導計畫,建置讓教師用心、家長放心及  學生開心的友善校園。
預期成果
1.配合年度施政計畫、推展教育正常化,加強學習環境及  教學成果。 2.提升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及教育環境。 3.提供國民中小學優質的教育環境,發展精緻國民教育及  健全學前教育。 4.提供學生多元參與管道,健全學生事務工作制度,推動  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營造  尊重與包容、健康與和諧的學習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學前教育 本項計需經費9,576,9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經費100,000千元
 ,4歲以下幼兒每名每學期補助6,000元。
2.推動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與相關配套措
 施,及補助原住民族幼兒就讀公私立幼兒園
 學費等6,797,792千元,包括:
(1)就學補助6,400,000千元(含補助原住民
  族幼兒就讀公私立幼兒園學費):凡符
  合補助規定之5歲幼兒,其學費由政府給
  予補助,至經濟弱勢者再加額補助其他
  就學費用(原住民族教育經費108,000千
  元)。
(2)配套措施397,792千元,其中:
<1>補助國幼班地區增置教師、教保員經
  費16,000千元。
<2>補助國幼班訪視與教學輔導及大專校
  院駐點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輔導經
  費30,300千元。
<3>補助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充實
  及改善幼兒園設施設備經費136,892千
  元。
<4>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5歲幼兒
  免學費教育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業務
  經費35,000千元。
<5>補助幼兒園在職人員進修經費50,600
  千元。
<6>辦理幼兒園評鑑、幼兒就讀公立幼兒
  園參與課後留園服務、國幼班地區幼
  兒跨區就讀公立幼兒園所需交通費(
  車)經費115,000千元。
<7>寄發就學補助相關措施文宣及辦理推
  廣活動經費2,000千元。
<8>教保資訊網及幼生管理系統更新及維
  護經費12,000千元。
3.促進幼教發展之相關經費1,694,193千元,
 包括:
(1)補助辦理友善教保服務計畫21,437千元
  。
(2)補助非營利團體辦理教保相關活動1,500
  千元。
(3)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推動本土語言教
  學、幼兒園親職教育31,000千元。
(4)推動幼托整合政策1,640,256千元,其中
  :
<1>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立幼兒園
  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增加人員編制
  (含教保員、廚工、護理人員及職員
  )之經費。
<2>補助辦理教保服務人員、主管人員及
  其他相關人員增能研習及專業成長之
  相關活動經費(包含幼兒園課程大綱
  初階及進階課程、教保課程與幼兒學
  習、園長領導、政策與法令、兒童健
  康及照護、情緒管理與人際關係、問
  題本位導向教保研習課程等主題)。
<3>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
<4>補助加強教保輔導團功能。
<5>辦理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參
  考教材研編及推廣。
4.優質教保發展計畫(含提升公共化教保服務
 )之經費計985,000千元,包括:
(1)優質教保發展計畫之經費計33,000千元
  ,其中:
<1>完善法令與行政10,000千元。
<2>加強家庭與社區支持網絡23,000千元
  。
(2)提升公共化教保服務之經費計952,000千
  元,其中:
<1>補助增設及辦理非營利幼兒園180,000
  千元。
<2>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設公立幼兒
  園(班)與原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
  園建築物改善及一般地區幼兒園設施
  設備改善772,000千元。
9,576,985,000
0200 業務費 86,582,000
0203 通訊費 2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79,000
0251 委辦費 76,944,000
0271 物品 1,0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61,000
0291 國內旅費 2,698,000
0400 獎補助費 9,490,403,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600,967,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787,653,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77,483,00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50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7,98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00,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3,3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