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7,03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
2.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臺。
3.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
4.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5.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6.辦理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預期成果
1.加強與各國之教育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2.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3.招收國際學生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
4.發展對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選送華語文師資、向世界
各地開展華語教育活動。
5.促進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4 | 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 本項計需經費1,304,402千元,其內容如下: 1.配合產業發展及國家人才培育政策,整合規 劃公費留學制度並設置多元獎補助措施,辦 理公費留學考試、各類獎學金甄試、公費留 學生研習、獎助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 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博士及博士後獎學 金、留遊學宣導及留學貸款等所需業務經費 38,313千元,包括: (1)試務及座談會場地租金等135千元。 (2)召開考試委員會與諮詢委員會及考試、 研習會等經費12,716千元。 (3)委託學校或機關辦理試務所需之工作經 費等15,614千元。 (4)設置留學輔導人力經費2,200千元,連同 辦理各國交換獎學金計畫及所需人力等 經費5,648千元,合共7,848千元。 (5)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 理留學貸款保證作業之費用2,000千元。 2.鼓勵學生赴國外交流,獎勵公費留學生(含 新南向公費留學)國外經費373,449千元, 原住民族公費留學生13,725千元(原住民族 教育經費),連同身心障礙公費生7,960千 元,合共395,134千元。 3.鼓勵赴世界各國(含新南向國家及北歐國家 等特定國家)一流大學留學獎學金230,000 千元。 4.補助國內大專校院與國外學校合作,藉以選 送在校生赴國外企業或學術機構研修或實習 ,並加強選赴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實習484,29 8千元。 5.為重點培育高階人才,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 設置博士及博士後獎學金、推動外國政府或 團體獎學金計畫及本部歐盟獎學金等計畫經 費129,100千元。 6.補助本部駐外機構辦理留學生服務連繫5,30 0千元。 7.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22,257千元(含撥 付信用保證基金)。 |
1,304,402,000 | 1,282,145,000 | 22,257,000 | 1.74% | |||
| 2000 | 業務費 | 38,313,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35,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5,648,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763,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7,614,000 | |||||||
| 2051 | 物品 | 1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20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50,000 | |||||||
| 2081 | 運費 | 303,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266,089,000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5,30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5,496,000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3,664,000 | |||||||
| 4050 | 對學生之獎助 | 1,251,62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