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1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86,41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 2.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臺。 3.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 4.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5.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6.辦理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預期成果
1.加強與各國之教育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2.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3.招收國際學生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 4.發展對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選送華語文師資、向世界  各地開展華語教育活動。 5.促進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4 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本項計需經費1,282,145千元,其內容如下:
1.配合產業發展及國家人才培育政策,整合規
 劃公費留學制度並設置多元獎補助措施,辦
 理公費留學考試、各類獎學金甄試、公費留
 學生研習、獎助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
 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博士及博士後獎學
 金、留遊學宣導及留學貸款等所需業務經費
 38,313千元,包括:
(1)試務及座談會場地租金等135千元。
(2)召開考試委員會與諮詢委員會及考試、
  研習會等經費12,716千元。
(3)委託學校或機關辦理試務所需之工作經
  費等15,614千元。
(4)設置留學輔導人力經費2,200千元,連同
  辦理各國交換獎學金計畫及所需人力等
  經費5,648千元,合共7,848千元。
(5)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
  理留學貸款保證作業之費用2,000千元。
2.鼓勵學生赴國外交流,獎勵公費留學生(含
 新南向公費留學)國外經費373,734千元,
 原住民族公費留學生13,440千元(原住民族
 教育經費),連同身心障礙公費生7,960千
 元,合共395,134千元。
3.鼓勵赴世界各國(含新南向國家及北歐國家
 等特定國家)一流大學留學獎學金230,000
 千元。
4.補助國內大專校院與國外學校合作,藉以選
 送在校生赴國外企業或學術機構研修或實習
 ,並加強選赴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實習454,29
 8千元。
5.為重點培育高階人才,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
 設置博士及博士後獎學金、推動外國政府或
 團體獎學金計畫及本部歐盟獎學金等計畫經
 費129,100千元。
6.補助本部駐外機構辦理留學生服務連繫5,30
 0千元。
7.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30,000千元(含撥
 付信用保證基金)。
1,282,145,000 1,075,747,000 206,398,000 19.19%
0200 業務費 38,313,000 38,313,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5,000 13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763,000 11,763,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17,614,000 18,618,000 -1,004,000 -5.39%
0271 物品 100,000 200,000 -100,000 -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7,848,000 6,744,000 1,104,000 16.37%
0291 國內旅費 550,000 550,000 0 0.00%
0294 運費 303,000 303,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243,832,000 1,037,434,000 206,398,000 19.9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5,300,000 5,300,000 0 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496,000 5,496,000 0 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3,664,000 3,664,000 0 0.0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1,229,372,000 1,022,974,000 206,398,00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