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1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4,96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接管非公用財產與各機關移交房地、未登記土地清  理登記、抵稅實物案件、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  國有土地房屋清查勘測分割及後續暨國有財產產籍異動  管理等業務。 2.為確保國有財產權益,將之納入有效管理;並配合國家  政策及產業發展需要,以及促進土地有效利用,適時釋  出國有財產,積極辦理占用地排除、逕予出租、標放租  、委託管理、讓標售、估價、作價投資、贈與、代估代  售、交換、放領及繳納各項稅捐等作業。 3.加強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  更新等業務。 4.辦理國有財產撥用借用案件等業務。 5.實施國有財產業務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預計完成接管各機關移交房地1,380筆、未登記地清理2  ,665筆、接管抵稅實物案125筆、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  產85筆、租購案件勘(清)查及分割60,000筆及非公用  財產產籍管理760,000筆。 2.預計完成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1,897公頃、國有  財產委託管理及綠美化215筆、國有非公用財產出租109  ,402件、國有非公用財產出售905件、代估代售案件12  筆(棟)、非公用財產贈與寺廟教堂2件、國有、私有  土地交換案件18件及國有財產估價1,200件。 3.預計完成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或合作改良利用6件、委  託經營26件及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9件,以配合政策需  要,促進土地利用,按預定工作計畫進行各項業務工作  。 4.預計完成國有財產撥用1,260筆。 5.完成軟硬體設備維護等業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國有財產改良利用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
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更新等業務,計列經費
591千元,項目如下:
1.勘選閒置之國有土地辦理改良利用,計需經
 費60千元,包括:
(1)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規劃業務所需文
  件印製、業務聯繫及業務簡報等經費36
  千元。
(2)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使用
  分區證明等規費10千元。
(3)赴現場勘查及開會等旅費14千元。
2.辦理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地方政府或適當機
 構經營,收取訂約權利金及經營權利金,計
 需經費136千元,包括:
(1)為加強督促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受託經
  營國有非公用財產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郵資、電話、印製表件、查核業務表報
  及與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間業務聯繫等
  經費88千元。
(2)辦理委託經營業務接洽公務與開會等所
  需旅費48千元。
3.辦理委託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
 行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平面式收費臨時
 停車場,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國有
 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計需經費164千元
 ,包括:
(1)辦理合作及委託改良利用業務所需文具
  紙張、印製表件、查核業務表報、座談
  會,及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間業
  務聯繫等經費30千元。
(2)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
  分區證明及土地複丈等規費50千元。
(3)赴現場勘查、接洽公務及開會等所需旅
  費24千元。
(4)印刷及召開座談會等經費60千元。
4.辦理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業務,計需經費23
 1千元,包括:
(1)辦理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所需
  文具紙張、印刷、郵資、電話、業務聯
  繫、公告及召開座談會等相關經費159千
  元。
(2)赴現場勘查、接洽公務及開會等所需旅
  費72千元。
591,000 59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591,000 591,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8,000 38,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60,000 60,000 0 0.00%
2051 物品 82,000 8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3,000 253,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58,000 15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