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75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2,42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接管非公用財產與各機關移交房地、未登記土地清  理登記、抵稅實物案件、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  國有土地房屋清查勘測分割及後續暨國有財產產籍異動  管理等業務。 2.為確保國有財產權益,將之納入有效管理;並配合國家  政策及產業發展需要,以及促進土地有效利用,適時釋  出國有財產,積極辦理占用地排除、逕予出租、標放租  、委託管理、讓標售、估價、作價投資、贈與、代估代  售、交換、放領及繳納各項稅捐等作業。 3.加強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  更新等業務。 4.辦理國有財產撥用借用案件等業務。 5.實施國有財產業務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預計完成接管各機關移交房地950筆、未登記地清理3,1  80筆、接管抵稅實物案125筆、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8  0筆、租購案件勘(清)查及分割55,000筆及非公用財  產產籍管理470,000筆。 2.預計完成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處理16,312筆(棟)  、國有財產委託管理及綠美化270筆、國有非公用財產  出租67,426件、國有非公用財產出售780件、代估代售  案100筆(棟)、非公用財產贈與寺廟教堂2件、國有、  私有土地交換案件9件及國有財產估價1,250件。 3.預計完成國有財產改良利用5件、委託經營43件、公告  招標設定地上權16件及參與都市更新4件。 4.預計完成國有財產撥用1,420筆。 5.完成軟硬體設備維護等業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國有財產改良利用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
營及設定地上權等業務,計列經費585千元,
項目如下:
1.勘選閒置之國有土地辦理改良利用,計需經
 費60千元,包括:
(1)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規劃業務所需印
  製表件、業務聯繫及業務簡報等經費36
  千元。
(2)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使用
  分區證明等規費共需10千元。
(3)赴現場勘查及開會等旅費14千元。
2.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辦理國有非公用財產委
 託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經營,收取訂約權利
 金及經營權利金,計需經費132千元,包括
 :
(1)為加強督促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受託經
  營國有非公用財產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印製表件、查核業務表報及與地方政府
  或適當機構間業務聯繫等經費,計需84
  千元。
(2)辦理委託經營業務接洽公務與開會等所
  需短程車資24千元及旅費24千元,合計4
  8千元。
3.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委託各級政府機關、公
 營事業機構或自行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
 平面式收費臨時停車場,及結合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計
 需經費164千元,包括:
(1)辦理合作及委託改良利用業務所需文具
  紙張、印製表件、查核業務表報、座談
  會及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間業務
  聯繫等經費,計需30千元。
(2)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
  分區證明及土地複丈等規費,計需50千
  元。
(3)赴現場勘查、接洽公務及開會等所需旅
  費,計需24千元。
(4)辦理公務行銷,所需印刷及召開座談會
  等,計列60千元。
4.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辦理國有土地設定地上
 權業務,計需經費229千元,包括:
(1)辦理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所需
  文具、文件印製、郵電、公告及業務聯
  繫等相關經費,全年度計需117千元。
(2)辦理公務行銷所需印刷及召開座談會等
  ,計需40千元。
(3)赴現場勘查、接洽公務與開會等所需短
  程車資36千元及旅費36千元,合計72千
  元。
585,000 585,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585,000 585,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6,000 36,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60,000 60,000 0 0.00%
0271 物品 81,000 81,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50,000 25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98,000 98,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60,000 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