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89,70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為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包括稅務風紀查察、
政風工作、人事業務、主計業務暨出納、採購及保管、文
書、檔案、印信、車輛及廳舍維護管理等事務暨其他一般
業務。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進,並如期完成。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2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人事管理、文書、事務、出 納及檔案管理、稅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政風 業務、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一般行政工作,與 其他一般業務共同性費用,所需經費如下: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 訓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 實施教育訓練依規定補貼所需之交通費等37 千元。 2.辦公房舍水電費等25,111千元。 3.辦理公務連繫所需之郵資及電話費等7,960 千元。 4.辦公房舍租金45,713千元。 5.中正分局辦公房舍租金14,994千元。 6.租用事務性設備等經費1,124千元。 7.執行稽徵業務租用非全時車輛所需租金960 千元。 8.本局公務車輛依規定需繳納之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計需144千元。 9.臺北市文山區政中心大樓停車場委外經營依 法需繳納之房屋稅19千元。 10.公務轎車5輛、小客貨兩用車3輛、油氣雙 燃料車1輛、機車43輛保險費等,計需176 千元。 11.辦公房舍火災保險費等,計需81千元。 12.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規定, 遴聘查核委員執行工程品質查核,及辦理 採購評選案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遴聘 出席委員等所需出席費78千元。 13.依「中央機關及地方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 點」規定,遴聘廉政會報外聘專家學者等 所需出席費8千元。 14.為使同仁汲取新知並注入組織新氣象,營 造互動良好組織文化,及強化公務人員永 續發展理念,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規 定辦理公務人員訓練課程,聘請專家學者 講授兩性平等及業務相關法規等講座鐘點 費68千元。 15.為提供同仁終身學習機會,倡導閱讀風氣 ,以激勵其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依據「 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辦理 本局專書閱讀心得寫作徵文比賽,所需外 聘評閱委員審查費等49千元。 16.辦理公務所需之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 材等,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 之消耗品或非消耗品4,748千元。 17.購置空調水電設備、變壓器、冰水主機、 冷卻水塔、高低壓電器設備之保養用油、 過濾器、濾網、皮帶、齒輪及泵浦,緊急 發電機用高級柴油及電池瓶,檔案庫房之 空調清淨機活性碳濾網及防紫外線燈管, 飲水機濾心,緊急照明、出口指示燈之燈 具,前庭魚池之殺菌燈管、滅火器換藥等 耗材經費1,530千元。 18.油料按公務轎車5輛、小客貨兩用車3輛、 油氣雙燃料車1輛及機車31輛,全年度計需 汽油23,868公升,每公升以23.4元編列, 液化石油氣972公升,每公升以14.3元編列 ,計需572千元。 19.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第5點及有關機關文康活動經費編列之規 定,按職員1,602人,工友17人,技工20人 ,駕駛17人,聘用8人,約僱305人,合計1 ,969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需3,938千 元。 20.依據行政院104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04 0022565號函有關機關補助40歲以上編制內 公務人員二年一次健康檢查費每人以3,500 元為限之規定,所需健康檢查經費595千元 (3,500元×170人)。 21.公文歸檔用各類書表、公文系統條碼、各 式信封、公文袋及卷夾、預算書、決算書 、承辦案件登記簿、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 據、憑證黏存單等印刷費1,165千元。 22.為應政風業務需要,辦理各項反貪倡廉活 動講習會、座談會、專題演講、宣導活動 資料印製及雜支等所需經費78千元。 23.購買警衛人員服裝配件等經費21千元。 24.為有效推動監察工作,掌握稅務風紀狀況 及辦理風紀查察所需之聯繫訓練、資料蒐 集及印製風紀宣導資料等經費60千元。 25.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生飲水檢驗、辦公 場所噴藥消毒、蓄水池清潔、垃圾清運、 辦公環境綠化、標示牌製作、員工識別證 、公款匯撥手續費等經費2,145千元。 26.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 理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安 全檢查等經費257千元。 27.辦公大樓之管理、清潔及保全等經費16,65 0千元。 28.電話總機轉接聽服務費4,758千元。 29.總局及分局稽徵所辦公房舍、倉庫維護整 修暨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修繕等經 費1,363千元。 30.分局、稽徵所為配合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 全年度辦公房舍所需保養、維護等分攤款1 91千元。 31.車輛養護費277千元(未滿二年汽車8,500元 ×3輛+滿二年未滿四年汽車25,500元*5輛 +六年以上汽車51,000元×1輛+1,700元× 43輛)。 32.辦公器具養護費按職員1,602人、聘用8人 ,約僱305人,合計1,915人,每人每年147 元,計需282千元。 33.辦公大樓電梯、中央冷氣空調、水電、機 電、消防等設備保養及維護費用8,441千元 。 34.配合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全年度設施及機 械設備平時所需保養、維護等分攤款1,477 千元。 35.配合臺北市文山區政中心附屬大樓空調自 動控制系統工程經費分攤款等133千元,其 中工程管理費係按106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 攤比例計算如下:41千元*100%*10.04%=4 千元。 36.中北稽徵所為配合臺北市中山區行政中心B 2停車場出口車道及機車停車地坪維修工程 經費分攤款等162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係 按106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算如下 :28千元*100%*18.7396%=5千元。 37.總局辦公大樓汰換照明、消防、緊急廣播 等電源設備所需經費6,822千元。 38.辦理一般行政事務等所需之出差旅費216千 元。 39.舊年度檔案移送倉庫等搬遷運費1,040千元 。 40.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41.特別費374千元:按局長1人、分局長4人, 合共374千元。 42.汰購空調冷風機31台1,021千元、冷氣機12 台713千元、叫號系統1組443千元、會議室 麥克風1式392千元、電動打孔機9台207千 元、影印機2台172千元、郵資機1台74千元 、電動打包機3台59千元、碎紙機1台45千 元、摺紙機1台25千元等,合計3,151千元 。 43.退休退職人員657人三節慰問金,每人每年 6千元,合計3,942千元。 |
160,911,000 | 234,946,000 | -74,035,000 | -31.51% | |||
| 0200 | 業務費 | 153,818,000 | 208,615,000 | -54,797,000 | -26.27%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37,000 | 362,000 | -325,000 | -89.78% | ||||
| 0202 | 水電費 | 25,111,000 | 27,479,000 | -2,368,000 | -8.62% | ||||
| 0203 | 通訊費 | 7,960,000 | 8,178,000 | -218,000 | -2.67%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62,791,000 | 64,624,000 | -1,833,000 | -2.84%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163,000 | 163,000 | 0 | 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57,000 | 278,000 | -21,000 | -7.55%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3,000 | 182,000 | 21,000 | 11.54% | ||||
| 0271 | 物品 | 6,850,000 | 6,750,000 | 100,000 | 1.48%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9,667,000 | 29,671,000 | -4,000 | -0.01%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554,000 | 57,311,000 | -55,757,000 | -97.29% | ||||
| 0283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559,000 | 431,000 | 128,000 | 29.70%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7,035,000 | 8,776,000 | 8,259,000 | 94.11%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16,000 | 100,000 | 116,000 | 116.00% | ||||
| 0294 | 運費 | 1,040,000 | 3,935,000 | -2,895,000 | -73.57% | ||||
| 0295 | 短程車資 | 1,000 | 1,000 | 0 | 0.00% | ||||
| 0299 | 特別費 | 374,000 | 374,000 | 0 | 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3,151,000 | 22,353,000 | -19,202,000 | -85.9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3,151,000 | 22,353,000 | -19,202,000 | -85.9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3,942,000 | 3,978,000 | -36,000 | -0.9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3,942,000 | 3,978,000 | -36,000 | -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