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外交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52,341,000 元()
計畫內容
積極辦理一般駐外使領、經濟、文化、觀光、僑務、科學 、文化中心、醫療衛生推廣、原子能科學、金融等業務, 發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5 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駐外僑務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區3個,歐洲地區1個,北美地區6個,拉丁美
洲暨加勒比海地區4個,合共14個單位)為推動
對外僑務工作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17,3
89千元,其內容如下:
1.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保險等865千
 元。
2.臨時人員酬金等540千元。
3.物品、訪問聯繫僑社(團)及參與僑社活動館
 員交際費等費用,計需4,751千元。
4.辦公器具養護費36千元。
5.辦理內外互調2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0
 ,884千元。
6.轄區因公出差所需旅費313千元。
17,389,000
0200 業務費 17,389,000
0203 通訊費 786,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47,000
0231 保險費 32,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540,000
0271 物品 336,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945,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000
0293 國外旅費 8,6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