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外交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52,341,000 元()
計畫內容
積極辦理一般駐外使領、經濟、文化、觀光、僑務、科學 、文化中心、醫療衛生推廣、原子能科學、金融等業務, 發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駐外經濟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區6個,非洲地區1個,歐洲地區7個,北美地
區3個,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3個,合共20
個單位)為擴大國際經貿合作,爭取加入國際
經貿組織,提升我國國際經貿地位,積極分散
市場,促進經貿之均衡發展及推動對外經貿業
務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61,332千元,其
內容如下: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及資訊服務費等5,67
 8千元。
2.辦公室及事務機器等租金1,136千元。
3.各項稅捐及規費、各項財產保險費等771千
 元。
4.臨時人員酬金、顧問費等6,498千元。
5.物品、辦理全球出口拓銷計畫、推展經貿工
 作、館員交際費及蒐集商情等17,846千元。
6.辦公器具養護費等506千元。
7.辦理返國述職22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2,272千元。
8.辦理內外互調5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6
 ,277千元。
9.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348千元。
61,332,000
0200 業務費 61,332,000
0202 水電費 627,000
0203 通訊費 4,408,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43,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36,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13,000
0231 保險費 658,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6,312,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6,000
0271 物品 4,214,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86,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6,000
0291 國內旅費 647,000
0293 國外旅費 26,79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