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7,464,000 元()
計畫內容
1.犯罪資料及指紋分析電腦化。
2.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3.爆炸物案件現場採證與蒐證工作訓練。
4.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5.強化通訊監察設施業務。
6.充實刑事警察設備。
預期成果
1.提升斷絕毒品供給成效,年度目標值6,885人。
2.阻絕詐欺犯罪源頭,年度目標值55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 本計畫係辦理國際犯罪情報蒐集、傳遞及運用 ,偵辦國內重大涉外案件並協助國際刑警組織 會員國各種調查事項,並加強國際刑警聯繫、 合作,以維護社會治安所需經費11,053千元, 包括: 1.邀請協助緝捕國外逃犯有功國家警察首長訪 華暨接待外國來訪警察、情治單位外賓及情 治單位聯繫接待費1,681千元。 2.派駐外刑事聯絡官偵辦佈建、偵防涉外案件 工作費及翻譯秘書經費3,600千元。 3.偵辦涉外案件工作人員旅費87千元。 4.參加跨國組織犯罪及恐怖主義國際會議旅費 137千元、參加歐洲警察大會會議旅費144千 元、參加亞太防制洗錢會議年會旅費57千元 ,共計338千元。 5.警政高層首長出訪印尼、菲律賓及馬來西亞 並視察聯絡官旅費291千元。 6.警政合作及打擊犯罪交流旅費294千元。 7.赴國外查緝押解人犯、偵辦跨國刑案及執行 共同打擊犯罪派員等出國旅費1,675千元。 8.強化跨國打擊犯罪成效主動出擊赴國外洽談 跨國合作、追緝外逃通緝犯及偵辦刑案派員 等出國旅費2,504千元。 9.派駐美國等5處之聯絡官辦理返國調職及赴 任人員所需機票費、裝費及搬運費等583千 元。 |
11,053,000 | 8,059,000 | 2,994,000 | 37.15% | |||
| 0200 | 業務費 | 11,053,000 | 8,059,000 | 2,994,000 | 37.15%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5,324,000 | 4,456,000 | 868,000 | 19.48%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7,000 | 87,000 | 0 | 0.0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5,642,000 | 3,516,000 | 2,126,000 | 6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