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35,561,000 元()
計畫內容
1.犯罪資料及指紋分析電腦化。
2.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3.爆炸物案件現場採證與蒐證工作訓練。
4.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5.強化通訊監察設施業務。
6.充實刑事警察設備。
預期成果
強化全般刑案破獲,年度目標值82.9%。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3 | 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 本計畫係辦理國際犯罪情報蒐集、傳遞及運用 ,偵辦國內重大涉外案件並協助國際刑警組織 會員國各種調查事項,並加強國際刑警聯繫、 合作,以維護社會治安所需經費8,059千元, 包括: 1.邀請協助緝捕國外逃犯有功國家警察首長訪 華暨接待外國來訪警察、情治單位外賓及情 治單位聯繫接待費220千元。 2.派駐外刑事聯絡官偵辦佈建、偵防涉外案件 工作費及翻譯秘書經費4,236千元。 3.偵辦涉外案件工作人員旅費87千元。 4.參加跨國組織犯罪及恐怖主義國際會議旅費 293千元、參加歐洲警察大會會議旅費340千 元、參加亞太防制洗錢會議年會旅費57千元 ,共計690千元。 5.警政高層首長出訪菲律賓及越南並視察聯絡 官旅費467千元、警政高層首長出訪印尼及 泰國並視察聯絡官旅費349千元,共計816千 元。 6.赴國外查緝押解人犯、偵辦跨國刑案及執行 共同打擊犯罪派員等出國旅費1,242千元。 7.派駐泰國及韓國之聯絡官辦理返國調職及赴 任人員所需機票費、裝費及搬運費等768千 元。 |
8,059,000 | |||
| 0200 | 業務費 | 8,059,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4,456,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7,00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3,51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