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1,908,000 元()
計畫內容
加強教育訓練、提升應勤能力、精實武器裝備保養、支援 治安勤務、查緝走私、貨櫃安全業務、維護政府各機關、 首長駐衛安全勤務及保安警察勤務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員警各項訓練計畫,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及專業技能  ,迅速支援各種緊急任務,調派協助各縣市警察局執行  勤務,維護社會安寧。 2.推動反仿冒、保護智慧財產權、統合協調光碟廠聯合查  核工作及檢調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以快速有效執行查  緝仿冒盜版業務,降低我國侵權犯罪,進而提升我國國  際形象。 3.加強貨櫃安全檢查,提升貨櫃案件破獲率、進口貨櫃落  地檢查查獲率及貨櫃相關業者對安檢工作服務滿意度。 4.確保拱衛對象及中央機關、駐華使領館(邸)之安全。 5.辦理各派駐機關安全維護及協助執行國家公園、森林、  水資源、野生動物等各項國土環境資源及自然保育工作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6 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2,903千元
 ,包括:
(1)人事費3,355千元:
<1>員工超時加班費2,146千元,值班費1,
  209千元,共計3,355千元。
(2)業務費7,248千元:
<1>公務車輛牌照稅26千元。
<2>公務車輛檢驗費及燃料使用費等34千
  元。
<3>各種車輛保險費250千元及辦公廳舍火
  災保險費85千元,共計335千元。
<4>公務車輛油料費1,747千元,文具、紙
  張、碳粉及磁碟片等消耗品70千元,
  非消耗性物品70千元,共計1,887千元
  。
<5>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660千元,辦
  理員工文康活動費1,040千元,共計2,
  700千元。
<6>房屋建築修繕費229千元。
<7>公務車輛養護費1,530千元。
<8>辦公器具養護費162千元。
<9>查勤、常訓、柔道、各項比賽及出席
  各種會議、洽公等所需臺澎金馬地區
  旅費170千元。
<10>辦理公物之運輸裝卸所需費用45千元
  。
<11>首長特別費130千元。
(3)獎補助費2,300千元:
<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補貼1,160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40千元。
2.辦理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等勤務所需經費
 116,570千元,包括:
(1)人事費53,183千元:
<1>維護警察風紀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協
  助偵破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
  件有功者、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者
  、執行蒐證工作認真負責者、執行處
  理聚眾活動任務、維持公共秩序圓滿
  達成任務者或策劃勤業務具有事蹟之
  工作獎勵金1,129千元。
<2>警官隊安全警衛年節獎金52,054千元
  。
(2)業務費33,541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70千元,遴
  選人員委外訓練費20千元,共計90千
  元。
<2>總隊及各隊駐地水費450千元,電費8,
  000千元,瓦斯費1,650千元,共計10,
  100千元。
<3>數據機專線租金30千元,網路專線租
  金800千元,無線電頻率使用費50千元
  ,各項警勤業務聯繫郵電費300千元,
  共計1,180千元。
<4>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費300千元,公文
  系統維護費140千元,資訊安全健診費
  100千元,共計540千元。
<5>租用視訊會議系統相關經費65千元。
<6>無線電機執照費、架設許可證費及審
  驗費等規費200千元。
<7>辦理員警教育訓練等鐘點費472千元(
  含術科訓練內聘技術教官鐘點費216千
  元,內聘技術助理教官鐘點費216千元
  及各項講習、心理輔導專題演講及電
  腦講習講座鐘點費等40千元)。
<8>員警服裝費6,415千元及勤務、訓練所
  需之個人與團體裝備費774千元(特種
  勤務人員工作服430套),共計7,189
  千元。
<9>辦理常年教育訓練及各項講習所需文
  具紙張、書籍及訓練用靶板、靶紙印
  刷費等50千元,安全警衛勤務工作活
  動等相關經費50千元,共計100千元。
<10>靶場、柔道場等設施維護費60千元,
  高壓電、空調設備、各隊電話總機等
  維護費430千元,共計490千元。
<11>擔任安全警衛人員國內出差所需旅費
  13,115千元(包含辦理第14任總統副
  總統暨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前後期間
  所需旅費2,500千元)。
(3)設備及投資29,846千元:
<1>第一大隊忠勇樓地下一樓及四樓地磚
  等修繕費3,500千元。
<2>第二大隊第四中隊內湖駐地廳舍修繕
  工程22,878千元。
<3>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
  輛計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
  臺法字第1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
  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
  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
  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
  編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159,946千元,分別於「警務管理
  」科目項下編列3,462千元、「保安警
  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165千元、
  「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12
  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
  列12,180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
  科目項下編列5,019千元,其中本分支
  計畫編列汰換小型警備車2輛1,560千
  元及巡邏機車6輛378千元,共計1,938
  千元。
<4>汰換個人電腦主機20台380千元、全球
  資訊網站更新1式100千元、內部資訊
  網站更新1式100千元、2U超薄型高階
  伺服器1台300千元,共計880千元。
<5>汰換攝影機3台36千元、數位相機2台3
  0千元、洗衣機8台120千元、電冰箱8
  台182千元、大型碎紙機3台87千元、L
  ED電視機3台33千元,新增郵件爆炸物
  探測器1台95千元、攀降繩200米1條35
  千元、撞門器2支32千元,共計650千
  元。
129,473,000
0100 人事費 56,538,000
0111 獎金 53,183,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3,355,000
0200 業務費 40,789,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90,000
0202 水電費 10,100,000
0203 通訊費 1,192,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593,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60,000
0231 保險費 335,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2,000
0271 物品 1,88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9,989,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9,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9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90,000
0291 國內旅費 13,285,000
0294 運費 45,000
0299 特別費 13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9,846,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378,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1,938,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8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650,000
0400 獎補助費 2,300,000
0454 差額補貼 1,16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