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1,908,000 元()
計畫內容
加強教育訓練、提升應勤能力、精實武器裝備保養、支援
治安勤務、查緝走私、貨櫃安全業務、維護政府各機關、
首長駐衛安全勤務及保安警察勤務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員警各項訓練計畫,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及專業技能
,迅速支援各種緊急任務,調派協助各縣市警察局執行
勤務,維護社會安寧。
2.推動反仿冒、保護智慧財產權、統合協調光碟廠聯合查
核工作及檢調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以快速有效執行查
緝仿冒盜版業務,降低我國侵權犯罪,進而提升我國國
際形象。
3.加強貨櫃安全檢查,提升貨櫃案件破獲率、進口貨櫃落
地檢查查獲率及貨櫃相關業者對安檢工作服務滿意度。
4.確保拱衛對象及中央機關、駐華使領館(邸)之安全。
5.辦理各派駐機關安全維護及協助執行國家公園、森林、
水資源、野生動物等各項國土環境資源及自然保育工作
。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4 | 保四機動警力及訓練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1,116千元 ,包括: (1)人事費2,952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2,01 6千元,值班費936千元,共計2,952千元 。 (2)業務費6,649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47千元。 <2>公務車輛牌照稅146千元,無線電機證 照費、頻率使用費117千元,驗車規費 、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195千元,共計 458千元。 <3>公務車輛保險費611千元,辦公廳舍保 險費30千元,共計641千元。 <4>公務車輛油料費808千元,發電機等油 料費10千元,共計818千元。 <5>購置廚房、餐廳、辦公器具、數位話 機等非消耗性器具經費145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781千元,辦理 員工文康活動費957千元及健康檢查費 42千元,共計1,780千元。 <7>房屋建築修繕費540千元。 <8>公務車輛養護費1,380千元。 <9>辦公器具養護費78千元。 <10>營區大門、水井、高壓電力站、抽水 設備、電梯、冷氣機及訓練設施等維 修費442千元。 <11>辦理出席各項會議及各項行政業務等 旅費160千元。 <12>公務車輛過路費30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30千元。 (3)獎補助費1,515千元: <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補貼285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230千元。 2.辦理機動警力訓練、管理、應勤及兵役替代 役訓練等業務所需經費34,178千元,包括: (1)人事費1,190千元:機動警力訓練演習及 檢測績優等獎勵金1,190千元。 (2)業務費11,440千元: <1>各項技能訓練費28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409千元,電費3,980千 元,燃料費544千元,共計4,933千元 。 <3>依據本總隊「105年替代役實施計畫」 ,進用替代役役男288人協助營區警衛 及防處聚眾活動,維護營區安全工作 及防制滋擾抗爭事件,所需水費30千 元,電費510千元,沐浴燃料費170千 元,訓練鐘點費236千元,鋼碗筷等15 千元,替代役訓練教材、印刷及各項 雜支50千元,退役返鄉旅費48千元, 共計1,059千元。 <4>處理公務所需郵資、電話費357千元, 數據通訊費276千元,共計633千元。 <5>公文系統維護費105千元,資安健診費 65千元,其他電腦設備養護費580千元 ,租用視訊會議系統相關經費53千元 ,共計803千元。 <6>常年教育訓練、專業訓練鐘點費及其 他等各項訓練班鐘點費430千元。 <7>辦理員警常年教育訓練及各種專業訓 練、製作案例教育教材、圖表、各種 表冊等材料及文具紙張244千元。 <8>醫護材料費23千元。 <9>通訊、刑事、消防等訓練材料費及滅 火器補充藥劑費等75千元。 <10>各級隊應勤、訓練用非消耗性器材29 6千元。 <11>員警服裝費2,023千元。 <12>外聘醫師診療費230千元。 <13>執行各項專案勤務暨特勤訓練費用92 千元。 <14>柔道、跆拳及其他各種教育、訓練、 講習及競賽等費用111千元。 <15>提升警察游泳能力訓練、檢測及活動 等費用56千元。 <16>員警訓練活動文康器材及報章雜誌費 等129千元。 <17>無線電機及有線電話養護費20千元, 各式訓練槍械器材養護費15千元,防 護衣(盔)養護費15千元,保安特種 裝備養護費50千元,共計100千元。 <18>業務督導、考核及參加各項訓練、講 習等旅費115千元。 <19>支援勤務車輛過路費60千元。 (3)設備及投資21,548千元: <1>信義樓耐震補強工程3,400千元,其中 工程管理費90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 預估結算管理總價2,987千元,按工程 管理費標準逐級差額累退計算為90千 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2>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 輛計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 臺法字第1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 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 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 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 編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159,946千元,分別於「警務管理 」科目項下編列3,462千元、「保安警 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165千元、 「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12 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 列12,180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 科目項下編列5,019千元,其中本分支 計畫編列汰換大型警備車(40人座)4輛 15,000千元、小型警備車2輛1,560千 元及巡邏機車4輛252千元,共計16,81 2千元。 <3>汰換個人電腦9台171千元、伺服器主 機1台300千元,共計471千元。 <4>汰換多功能複合影印、傳真、掃描事 務機2台171千元、架設鐵拒馬用電動 板手起子8支182千元、影印機1台19千 元、液晶電視機18台270千元、冷氣機 10台175千元、油炸機1台48千元,共 計865千元。 |
45,294,000 | |||
| 0100 | 人事費 | 4,142,000 | ||||
| 0111 | 獎金 | 1,190,000 | ||||
| 0131 | 加班值班費 | 2,952,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8,089,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75,000 | ||||
| 0202 | 水電費 | 5,643,000 | ||||
| 0203 | 通訊費 | 633,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803,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458,000 | ||||
| 0231 | 保險費 | 641,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66,000 | ||||
| 0271 | 物品 | 1,601,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4,486,000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40,000 | ||||
| 0283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458,000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42,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323,000 | ||||
| 0294 | 運費 | 90,000 | ||||
| 0299 | 特別費 | 130,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21,548,000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400,000 | ||||
| 0305 | 運輸設備費 | 16,812,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71,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865,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515,000 | ||||
| 0454 | 差額補貼 | 285,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1,2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