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7,1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 組件製造、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防情管制業務及通訊 設施、鐵路治安維護及港安工作警察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增進整體警用電路通訊品質、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效能  、強化防情設施及治安維護宣導,以達成後勤支援任務  ,進而提升犯罪偵防工作效能。 2.加強防治宣導鐵路投排石工作,避免事故發生,以維護  行車安全。 3.落實港區各項管制檢查,以防杜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  ,確保港區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7 臺中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369千元
 ,包括:
(1)人事費1,142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648
  千元,值班費494千元,共計1,142千元
  。
(2)業務費1,963千元:
<1>水費26千元,電費510千元,瓦斯費4
  千元,共計540千元。
<2>電話費130千元。
<3>公務車輛牌照稅12千元及公務車輛燃
  料使用費等9千元,共計21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38千元。
<5>辦公廳舍及港區防空避難室火險〈附
  加地震險〉費6千元。
<6>公務車輛油料費244千元,碳粉、油墨
  、口罩、風鏡等消耗品12千元及非消
  耗品16千元,共計272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35千元,辦理
  員工文康活動費522千元及健康檢查費
  140千元,共計797千元。
<8>公務車輛養護費153千元。
<9>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元。
(3)獎補助費264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264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臺中港區暨麥寮
 工業專用港治安及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2,
 442千元,包括:
(1)人事費245千元:偵破重大刑案、情報諮
  詢、查處涉外刑案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
  理勤(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245千元。
(2)業務費1,814千元:
<1>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辦公廳舍租金3
  88千元及車位租金12千元,共計400千
  元。
<2>常年訓練教官鐘點費72千元。
<3>員警服裝費993千元。
<4>電梯及其他設施養護費用196千元。
<5>員警奉派受訓及開會等旅費153千元。
(3)設備及投資383千元:
<1>汰換機房伺服器主機1台250千元。
<2>汰換除濕機8台88千元、照相機1台15
  千元、攝影機1台30千元,共計133千
  元。
5,811,000
0100 人事費 1,387,000
0111 獎金 245,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142,000
0200 業務費 3,777,000
0202 水電費 540,000
0203 通訊費 13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1,000
0231 保險費 44,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000
0271 物品 27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79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9,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6,000
0291 國內旅費 153,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83,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33,000
0400 獎補助費 264,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