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7,1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 組件製造、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防情管制業務及通訊 設施、鐵路治安維護及港安工作警察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增進整體警用電路通訊品質、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效能  、強化防情設施及治安維護宣導,以達成後勤支援任務  ,進而提升犯罪偵防工作效能。 2.加強防治宣導鐵路投排石工作,避免事故發生,以維護  行車安全。 3.落實港區各項管制檢查,以防杜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  ,確保港區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0,264千元
 ,包括:
(1)人事費1,419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1,26
  4千元,值班費155千元,共計1,419千元
  。
(2)業務費18,503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31千元,在
  職訓練費30千元,共計61千元。
<2>總臺及各分臺水費200千元,電費8,65
  2千元,瓦斯費25千元,共計8,877千
  元。
<3>網路、數據機等通訊費200千元。
<4>郵匯費150千元,電話費950千元,共
  計1,100千元。
<5>竹仔山站用地、新竹分臺土地租金、
  高雄分臺深水用井租金70千元。
<6>電腦軟硬體、網頁及公文系統等維護
  費636千元,資安健診及其他資訊服務
  費186千元,租用視訊會議系統相關經
  費53千元,共計875千元。
<7>公務車輛牌照稅180千元,燃料使用費
  134千元,檢驗費16千元,共計330千
  元。
<8>公務車輛保險費40千元,廳舍及設備
  等財產保險費110千元,共計150千元
  。
<9>公務車輛油料費348千元,發電機柴油
  27千元,水電用品及資訊週邊耗材、
  碳粉匣、文具紙張、報章雜誌等消耗
  品497千元,共計872千元。
<10>事務、衛生、防護、陳設、醫療等非
  消耗品172千元。
<11>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2,306千元,
  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382千元及健康
  檢查費245千元,共計2,933千元。
<12>房屋建築修繕費620千元。
<13>辦公器具養護費119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321千元。
<15>辦公廳舍水塔、空調、消防、電梯、
  電信及UPS不斷電等各項設施設備維
  護費1,439千元。
<16>督導巡視各分臺業務、工務檢修及裝
  備檢查等旅費243千元。
<17>首長特別費121千元。
(3)獎補助費342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342千元。
2.辦理節目製播業務所需業務費21,502千元(
 收支併列),包括:
(1)竹仔山等發射站廣播發射電力費6,234千
  元。(收支併列)
(2)音樂及其他著作權使用費2,420千元。(
  收支併列)
(3)廣播使用執照、廣播頻率使用費635千元
  。(收支併列)
(4)刊物、節目製作所需撰稿、審查、編輯
  、校對、稿件等經費1,000千元。(收支
  併列)
(5)製作節目活動人員所需演出費3,949千元
  ,委請臺外專業人士節目製作主持等經
  費5,000千元,共計8,949千元。(收支
  併列)
(6)製作節目所需文具紙張、圖書、報章雜
  誌及電池、晶體、機儀材料等廣播週邊
  耗材300千元,音樂CD、MD、廣播週
  邊器材等非消耗品347千元,共計647千
  元。(收支併列)
(7)節目製播所需發射機、鐵塔、成音器材
  、發電機、天線、各項設施及機具儀器
  設備及音庫系統等維護保養費1,617千元
  。(收支併列)
3.辦理治安、交通、緊急救難及宣導業務所需
 經費23,052千元(含收支併列12,498千元)
 ,包括:
(1)人事費814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670千
  元,值班費144千元,共計814千元。
(2)業務費12,716千元(含收支併列12,498
  千元):
<1>公務用電話費及0800免付費電話費2,9
  86千元。(收支併列)
<2>中央通訊社新聞稿使用費480千元。(
  收支併列)
<3>路況及新聞編播系統維護費384千元。
  (收支併列)
<4>租用影印機租金280千元。(收支併列
  )
<5>委請專業人士顧問費50千元。(收支
  併列)
<6>委請專業人士出席費100千元。(收支
  併列)
<7>辦理在職訓練、座談會等鐘點費50千
  元。(收支併列)
<8>參加廣播協會及各項記者聯誼會等會
  費123千元。(收支併列)
<9>治安交通新聞採訪所需文具紙張、圖
  書、報章雜誌及電池、晶體、機儀材
  料等廣播週邊耗材305千元,音樂CD
  、MD、廣播週邊器材等非消耗品305
  千元,共計610千元。(收支併列)
<10>員警服裝費218千元。
<11>新聞採訪、聽友聯誼會、座談會、業
  務聯繫等所需事務費、總臺大樓安全
  維護、0800路況服務、環境清潔維護
  及雜支等經費4,628千元。(收支併
  列)
<12>治安交通宣導所需發射機、鐵塔、成
  音器材、發電機、天線、各項設施及
  機具儀器設備及音庫系統等維護保養
  費2,150千元。(收支併列)
<13>工務檢修、新聞採訪、出席各項會議
  等旅費316千元。(收支併列)
<14>廣播器材等運費78千元。(收支併列
  )
<15>新聞採訪及短程洽公等所需車資263
  千元。(收支併列)
(3)設備及投資9,522千元:
<1>竹子山發射站防水工程2,000千元。
<2>汰換NAUTEL晶體式調頻發射機功率放
  大模組1組422千元,STL節目傳送設備
  1套378千元,宜蘭分臺電纜打氣機1台
  120千元,臺南分臺調幅發射機1部1,3
  50千元,主播音室高階廣播級混音器1
  套1,366千元,共計3,636千元。
<3>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
  輛計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
  臺法字第1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
  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
  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
  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
  編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159,946千元,分別於「警務管理
  」科目項下編列3,462千元、「保安警
  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165千元、
  「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12
  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
  列12,180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
  科目項下編列5,019千元,其中本分支
  計畫編列汰換通訊車1輛870千元。
<4>為民服務網站改版建置1套800千元,
  資安事件通報與聯防系統伺服器1套30
  0千元,汰換VPN網路設備8台630千元
  ,汰換個人電腦30台570千元,垃圾郵
  件管理模組SPAM更新1套254千元,共
  計2,554千元。
<5>汰換竹子山發射站15噸箱型冷氣2台46
  2千元。
64,818,000
0100 人事費 2,233,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2,233,000
0200 業務費 52,721,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61,000
0202 水電費 15,111,000
0203 通訊費 4,286,000
0211 土地租金 70,000
0212 權利使用費 2,90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259,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8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965,000
0231 保險費 15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149,00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23,000
0271 物品 2,30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7,779,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2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0,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06,000
0291 國內旅費 559,000
0294 運費 78,000
0295 短程車資 263,0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9,522,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00,000
0304 機械設備費 3,636,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87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54,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62,000
0400 獎補助費 342,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3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