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64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21,55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醫療補助部分負擔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
照護實施方案」及「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
防護勤務致傷病人員醫療補助要點」辦理警察同
仁醫療照顧作業,所需人事費14,225千元,業務
費165千元,獎補助費72,360千元,合共86,750
千元,包括:
1.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所需經費82,028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35,307千元(中央現職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9,523千元、地方現
   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5,784千
   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46,284千元(中央退休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1,808千元
   、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3
   4,476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助
   及捐助272千元。
 (4)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
   服務所需費用165千元。
2.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勤務致傷病人
 員醫療補助所需經費4,722千元:中央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4,702千元、地方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0千元。
86,750,000 53,336,000 33,414,000 62.65%
1000 人事費 14,225,000 5,914,000 8,311,000 140.53%
1035 其他給與 14,225,000 5,914,000 8,311,000 140.53%
2000 業務費 165,000 134,000 31,000 23.13%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000 134,000 31,000 23.13%
4000 獎補助費 72,360,000 47,288,000 25,072,000 53.0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72,360,000 47,288,000 25,072,000 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