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36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7,56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
療照護實施方案」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業
,所需人事費5,914千元,業務費134千元,獎
補助費47,288千元,合共53,336千元,包括:
1.警察人員所需健保醫療部分負擔補助53,202
 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21,383千元(中央現
  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5,914千元、地
  方現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5,
  469千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31,615千元(中央退
  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8,598千
  元、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
  捐助23,017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
  助及捐助204千元。
2.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服
 務所需費用134千元。
53,336,000 48,550,000 4,786,000 9.86%
1000 人事費 5,914,000 5,510,000 404,000 7.33%
1035 其他給與 5,914,000 5,510,000 404,000 7.33%
2000 業務費 134,000 122,000 12,000 9.84%
2054 一般事務費 134,000 122,000 12,000 9.84%
4000 獎補助費 47,288,000 42,918,000 4,370,000 10.18%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47,288,000 42,918,000 4,370,000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