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25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55,86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
療照護實施方案」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業
,所需人事費5,510千元,業務費122千元,獎
補助費42,918千元,合共48,550千元,包括:
1.警察人員所需健保醫療部分負擔補助48,428
 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20,505千元(中央現職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5,510千元、地方
  現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4,99
  5千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27,739千元(中央退休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7,477千元
  、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
  助20,262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
  助及捐助184千元。
2.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服
 務所需費用122千元。
48,550,000 38,254,000 10,296,000 26.91%
1000 人事費 5,510,000 4,699,000 811,000 17.26%
1035 其他給與 5,510,000 4,699,000 811,000 17.26%
2000 業務費 122,000 102,000 20,000 19.61%
2054 一般事務費 122,000 102,000 20,000 19.61%
4000 獎補助費 42,918,000 33,453,000 9,465,000 28.29%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918,000 33,453,000 9,465,000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