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5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149,02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執行本署及所屬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有助於勤( 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推行本署各業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業
務,所需業務費59,196千元,獎補助費390千
元,合共59,586千元,包括:
1.檔案管理專業研習費用10千元。
2.辦公用水、電、瓦斯等費用26,799千元。
3.辦公用電話通訊等費用3,766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公文等郵資費1,572千元
 。
5.編印警政工作年報所需撰擬、審查、校對及
 編輯等作業經費167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事務器具購置費276千元
 。
7.辦公用錄放機、影印機、傳真機等各項用品
 耗材購置費3,201千元。
8.本署辦公室清潔外包費5,000千元。
9.辦理本署公文掃描影像建檔服務、處理經常
 公務所需之印刷、環境佈置、文宣製作及各
 項雜支等經費5,671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
 動費1,370千元及健康檢查費196千元,共計
 7,237千元。
10.為營造本署同仁健康工作環境,租賃自動
  體外心臟除顫器38千元。
11.辦理專案會報、會議及各項專業訓練、講
  習等經費1,785千元。
12.檔案資料搬運及銷毀逾保存年限檔案、檔
  案庫定期薰蒸消毒費221千元。
13.統計應用軟體開發、修改及資料登錄等經
  費298千元。
14.編印各項公務統計月、年報及相關報表等
  經費248千元。
15.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6,480千元。
16.辦理統計訓練及講習等經費24千元。
17.辦公器具養護費167千元。
18.中央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保養、維修費1
  ,118千元。
19.督考、巡視各警察機關勤(業)務等經常公
  務差旅費609千元。
20.首長特別費180千元。
2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90千元。
59,586,000 65,796,000 -6,210,000 -9.44%
0200 業務費 59,196,000 63,576,000 -4,380,000 -6.89%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 12,000 -2,000 -16.67%
0202 水電費 26,799,000 26,799,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5,338,000 6,280,000 -942,000 -15.00%
0215 資訊服務費 298,000 350,000 -52,000 -14.86%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8,000 38,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8,000 138,000 -20,000 -14.49%
0271 物品 3,477,000 4,091,000 -614,000 -15.01%
0279 一般事務費 20,957,000 23,520,000 -2,563,000 -10.9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7,000 202,000 -35,000 -17.33%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18,000 1,147,000 -29,000 -2.53%
0291 國內旅費 609,000 717,000 -108,000 -15.06%
0294 運費 87,000 102,000 -15,000 -14.71%
0299 特別費 180,000 180,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390,000 2,220,000 -1,830,000 -82.43%
0475 獎勵及慰問 390,000 2,220,000 -1,830,000 -8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