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972,53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執行本署及所屬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有助於勤( 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推行本署各業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業
務,所需業務費63,576千元,獎補助費2,220
千元,合共65,796千元,包括:
1.檔案管理專業研習費用12千元。
2.辦公用水、電、瓦斯等費用26,799千元。
3.辦公用電話通訊等費用4,431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公文等郵資費1,849千元
 。
5.編印警政工作年報所需撰擬、審查、校對及
 編輯等作業經費197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事務器具購置費325千元
 。
7.辦公用錄放機、影印機、傳真機等各項用品
 耗材購置費3,766千元。
8.本署辦公室清潔外包費5,000千元。
9.辦理本署公文掃描影像建檔服務、處理經常
 公務所需之印刷、環境佈置、文宣製作及各
 項雜支等經費6,672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
 動費1,410千元及健康檢查費231千元,共計
 8,313千元。
10.為營造本署同仁健康工作環境,租賃自動
  體外心臟除顫器38千元。
11.辦理專案會報、會議及各項專業訓練、講
  習等經費2,475千元。
12.檔案資料搬運及銷毀逾保存年限檔案、檔
  案庫定期薰蒸消毒費259千元。
13.統計應用軟體開發、修改及資料登錄等經
  費350千元。
14.編印各項公務統計月、年報及相關報表等
  經費292千元。
15.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7,200千元。
16.辦理統計訓練及講習等經費24千元。
17.辦公器具養護費202千元。
18.中央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保養、維修費1
  ,147千元。
19.督考、巡視各警察機關勤(業)務等經常公
  務差旅費717千元。
20.首長特別費180千元。
2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166千元。
22.早期退職工友生活困苦特別濟助金54千元
  。
65,796,000
0200 業務費 63,576,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00
0202 水電費 26,799,000
0203 通訊費 6,28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35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8,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000
0271 物品 4,09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3,52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47,000
0291 國內旅費 717,000
0294 運費 102,000
0299 特別費 180,000
0400 獎補助費 2,22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2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