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移民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97,17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執行海外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協緝遣返外
逃通緝犯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並與駐在國當
地警察、移民機關建立良好關係,提升反恐、毒品情資
交流、打擊人口販運與走私及國境安全管理之合作。
2.建構優質資通訊系統,強化安全透明效率之施政措施,
落實智慧政府創新服務目標。
3.擬訂並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強化移民輔導、嚴密外來
人口居留定居審核、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並辦理移民
專業人員訓練;落實推動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4.掌理入出國政策之擬訂、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
展、管制考核及其他入出國事項,規劃移入人口停留管
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停留管理。
5.執行外來人口移民服務、入出國管理、面談、查察、查
處、收容管理及遣送事宜。
6.嚴密入出國境管理。
預期成果
1.積極建立協助及保護移出人口機制,俾使駐外工作組據
點發揮最大效能,及加強深化與駐在國警察、移民機關
之合作關係,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服務功能。
2.運用資通訊科技,推動業務創新工作,完善安全縝密的
入出國管理及移民輔導各項規劃目標。
3.吸引高素質人力移入、促進新移民環境友善度、保障合
法移民權益,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國際形象。
4.輔導協助落實入出國管理,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管理機制
,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5.查處外來人口違反各類案件,有效防杜非法入境,並加
速遣送(返)作業,保障基本人權。
6.確保入出國境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6 | 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 | 本計畫係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 繫及輔導協助並落實入出國管理、外來人口訪查 及查處、收容管理及遣送(返)等業務。 1.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繫及輔 導協助各地服務站落實入出國管理業務經費7, 546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12千元。 (2)臺北市服務站諮詢專線電話總機系統租金9 6千元。 (3)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及業務教育訓 練授課鐘點費79千元。 (4)各服務站所需辦公用品、文具紙張等經費7 52千元。 (5)各服務站事務機器、陳設、防護等用具購 置經費373千元。 (6)各服務站環境佈置及印刷等經費770千元。 (7)各服務站辦公廳舍清潔及保全等經費2,531 千元。 (8)各服務站室內空氣品質檢測經費424千元。 (9)各服務站設備及通訊器材等維護費50千元 。 (10)各服務站因公出差國內旅費及短程洽公車 資558千元。 (11)新北市服務站低壓分戶電表增設工程經費 1,901千元。 2.執行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外國人士、大陸地 區人民及觀光客來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 規之調查處理、面談業務規劃及國境內面談工 作、協調、聯繫工作業務經費103,255千元, 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37千元。 (2)辦理面談、法令教育、術科訓練講習等場 地費56千元、講座鐘點費1,512千元及一般 事務費224千元。 (3)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被服寢具、盥洗及飲 食用具等經費33千元。 (4)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醫療及藥品等經費27 千元。 (5)辦公用品、事務機器耗材、辦公事務防護 等用具購置經費453千元。 (6)電擊器卡匣、辣椒水等應勤裝備經費5,427 千元。 (7)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令調查工作 費1,200千元。 (8)與地區治安機關聯絡調查、面談工作所需 作業費及各專勤隊三節加菜金等2,215千元 。 (9)各專勤隊環境佈置、清潔、印刷、雜支等 相關經費2,825千元。 (10)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伙食費12千元。 (11)各專勤隊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費 209千元。 (12)各專勤隊因公出差國內旅費及短程洽公車 資1,263千元。 (13)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 廳舍新建工程計畫,係奉行政院111年6月 8日院臺法字第1110016532號函修正核定 ,所需總經費391,514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2年度已編列97,933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5年經費87,372千元,係辦理南區 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廳舍 房屋建築工程等相關經費,其中工程管理 費402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 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工程決標總 價339,990千元,工程管理費編列1,930千 元=(5,000千元×3%+20,000千元×1.5% +75,000千元×1%+222,350千元×0.7%) ×70%,本年度編列402千元,扣除110至 112年度編列數938千元,未來年度編列數 59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14)人民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獎勵金90千 元。 (15)桃園聯合行政中心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案辦 理基地鑑界及測量等經費300千元。 3.執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及香港澳門關 係條例等相關法規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 送(返)等業務經費42,386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6千元。 (2)各收容所影印機租金等56千元。 (3)各收容所專業核心能力教育訓練講座鐘點 費30千元。 (4)辦公室事務用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誌 、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服裝、被服寢具及防 護、陳設等用具購置經費688千元。 (5)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救濟、審理、民間及接 返團體聯絡參訪接待等作業費及各收容所 三節加菜金1,093千元。 (6)執行受收容人強制遞解出境機票等相關經 費19,595千元。 (7)收容強制出境對象伙食費等16,390千元。 (8)各收容所設備及通訊器材等維護費358千元 。 (9)各收容所因公出差國內旅費206千元。 (10)公務用運費4千元。 (11)宜蘭收容所汰換B棟熱泵主機700千元。 (12)南投收容所汰換緊急發電機設備3,260千 元。 |
153,187,000 | 159,097,000 | -5,910,000 | -3.71% | |||
| 2000 | 業務費 | 59,864,000 | 97,786,000 | -37,922,000 | -38.78%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55,000 | 67,000 | -12,000 | -17.91%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448,000 | 205,000 | 243,000 | 118.54%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1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621,000 | 693,000 | 928,000 | 133.91% | ||||
| 2051 | 物品 | 7,753,000 | 4,531,000 | 3,222,000 | 71.11%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0,920,000 | 67,907,000 | -36,987,000 | -54.47% | ||||
| 2057 | 給養費 | 16,402,000 | 19,415,000 | -3,013,000 | -15.52%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17,000 | 645,000 | -28,000 | -4.34%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023,000 | 1,906,000 | 117,000 | 6.14% | ||||
| 2081 | 運費 | 4,000 | 10,000 | -6,000 | -6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4,000 | 6,000 | -2,000 | -33.33%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93,233,000 | 55,321,000 | 37,912,000 | 68.53%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87,372,000 | 55,244,000 | 32,128,000 | 58.16%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3,96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901,000 | 77,000 | 1,824,000 | 2,368.83% | ||||
| 4000 | 獎補助費 | 90,000 | 5,990,000 | -5,900,000 | -98.5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90,000 | 5,990,000 | -5,900,000 | -9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