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6,133,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本署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及常年訓練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勤能力,發揮救災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加強救災救護工作 本計畫主要係:1.提升災害搶救能力。2.提升
緊急救護服務品質。3.強化民力救援效能。4.
辦理救災救護之督導、指揮、調度等事宜。5.
執行災害事故之人員搜救及緊急救護之運送任
務。所需經費300,888千元,內容如下:
1.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專責人員加班費91
 3千元。
2.赴日本東京消防廳實習指揮隊訓練經費323
 千元。
3.辦理救助隊師資班、火災搶救及化學災害搶
 救訓練等所需講座鐘點費1,616千元、一般
 事務費800千元、旅費151千元及非消耗品45
 0千元,共計3,017千元。
4.辦理各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及複訓、派遣員訓
 練、救護教官班、助教班訓練等所需講座鐘
 點費3,114千元、一般事務費1,038千元、消
 耗品50千元及旅費86千元,共計4,288千元
 。
5.辦理民間救援隊訓練等所需講座鐘點費27千
 元及一般事務費300千元,共計327千元。
6.衛星行動電話、網路電話、傳真機通訊等經
 費423千元。
7.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測試通訊維護等經費10
 千元。
8.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派兼人員兼職酬金
 630千元。
9.一般事務費9,474千元,明細如下:
(1)編印及製作各類訓練影片、資料及書籍
  暨辦理災害搶救研討會等經費510千元。
(2)辦理緊急救護推廣、操作評比及緊急救
  護研討會等經費734千元。
(3)消防機關執行救護人員接種流感疫苗經
  費8千元。
(4)辦理全國分區聯繫會報及救難團體演習
  等經費300千元。
(5)辦理災害防救民間救難團體及志願組織
  登錄、編訓及評鑑工作等經費516千元。
(6)辦理義消競技、督導考核及幹部講習等
  經費5,371千元。
(7)辦理消防楷模鳳凰獎甄選表揚活動經費1
  ,664千元。
(8)辦理勤務研討、搜救有功人員表揚活動
  及慰勞加菜金等371千元。
10.辦理業務督導及考核所需國內旅費762千元
  。
11.國外旅費193千元,明細如下:
(1)赴菲律賓納卯市(Davao)參加2018年亞洲
  緊急醫療救護年會(EMS ASIA)經費96千
  元。
(2)赴美國考察搜救中心運作模式、協調機
  制及搜救訓練等經費97千元。
12.購置救護裝備器材等經費1,112千元。
13.補助澎湖縣充實離島消防救災能力等經費2
  25千元(資本門)。
14.捐助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經費4,284千
  元(資本門)。
15.補助臺東縣提升救護專業及高級救護品質
  計畫經費392千元(經常門)。
16.捐助消防及義勇消防楷模考察消防工作經
  費799千元(經常門)。
17.補助連江縣辦理義消救災技能人才培育訓
  練等經費147千元(經常門)。
18.補助地方政府災害防救團體裝備器材等經
  費1,214千元(均係資本門)。
19.辦理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計畫,係針對
  地方救災裝備器材需求,規劃補助各地方
  政府充實救災裝備器材,本計畫依據行政
  院104年6月23日院臺忠字第1040029517號
  函核定,總經費285,258千元,執行期間自
  105至108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05年
  度50,000千元,106年度80,850千元,未來
  年度經費需求數79,172千元,本年度編列7
  5,236千元(均係資本門),明細如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28,756千元。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46,230千元。
(3)補助福建省各縣250千元。
20.辦理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計畫,
  係為提升義勇消防組織人力資源及充實裝
  備器材,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05年7月6日院
  臺內字第1050028839號函核定,總經費321
  ,817千元,執行期間自106至110年度,以
  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06年度38,191千元,未
  來年度經費需求數190,273千元,本年度編
  列93,353千元(經常門21,190千元,資本
  門72,163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計畫
  所需一般事務費10,104千元。
(2)辦理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計畫
  所需裝備器材5,313千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
  裝備器材計畫經費77,936千元,明細如
  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36,530千元(經常門4,
  630千元,資本門31,900千元)。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41,406千元(經常門
  6,456千元,資本門34,950千元)。
21.辦理提升119勤務指揮派遣系統功能計畫,
  係針對地方119指揮派遣系統功能設備老舊
  之需求,規劃補助各地方政府汰換資通訊
  設備,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06年3月1日院臺
  忠字第1060005291號函核定,總經費237,7
  51千元,執行期間自107至108年度,未來
  年度經費需求數134,485千元,本年度編列
  103,266千元(均係資本門),明細如下:
(1)辦理提升119勤務指揮派遣系統功能計畫
  所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1,73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提升119勤務指揮派遣
  系統功能計畫經費91,536千元,明細如
  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14,421千元。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67,813千元。
<3>補助福建省各縣9,302千元。
22.義勇消防人員等因公受傷及死亡慰問金500
  千元。
300,888,000 157,336,000 143,552,000 91.24%
0100 人事費 913,000 913,000 0 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913,000 913,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29,551,000 27,394,000 2,157,000 7.87%
0201 教育訓練費 323,000
0203 通訊費 423,000 480,000 -57,000 -11.88%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00 60,000 -50,000 -83.33%
0241 兼職費 630,000 63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57,000 7,045,000 -2,288,000 -32.48%
0271 物品 500,000 2,755,000 -2,255,000 -81.85%
0279 一般事務費 21,716,000 15,208,000 6,508,000 42.79%
0291 國內旅費 999,000 1,090,000 -91,000 -8.35%
0293 國外旅費 193,000 126,000 67,000 53.17%
0300 設備及投資 18,155,000 1,298,000 16,857,000 1,298.69%
0304 機械設備費 1,112,000 1,298,000 -186,000 -14.33%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73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5,313,000
0400 獎補助費 252,269,000 127,731,000 124,538,000 97.5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79,707,000 46,160,000 33,547,000 72.68%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57,280,000 73,782,000 83,498,000 113.17%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9,699,000 1,135,000 8,564,000 754.54%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84,000 5,355,000 -1,071,000 -2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500,000 500,000 0 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799,000 79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