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6,133,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本署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及常年訓練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勤能力,發揮救災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1 加強災害管理工作 本計畫主要係: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緊急災
害應變措施之規劃、研究與督導、考核。2.辦
理災害防救科技技術、計畫之研發、應用。3.
辦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緊急應變小組之幕僚
作業。4.辦理災害防救法令之推廣教育與宣導
工作。所需經費115,784千元,內容如下:
1.因應緊急應變小組成立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開設進駐人員加班費1,600千元。
2.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中部備援中心維運所需水
 電費470千元、通訊費3,455千元、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1,995千元、資訊操作維護費1
 ,325千元,共計7,245千元。
3.因應重大災害緊急動員,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及先遣作業小組等所需租用影印機經費120
 千元。
4.辦理災害防救專案性規劃、調查、分析、諮
 詢、研討所需鐘點費、撰稿費、審查費及出
 席費等60千元。
5.辦理支援救災工作所需消耗品、非消耗品及
 車輛油料等經費720千元。
6.一般事務費8,024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應變中心工作人員
  訓練及緊急事故應變指揮系統講習等所
  需經費1,110千元。
(2)因應重大災害緊急動員,成立緊急應變
  小組及先遣作業小組等所需事務經費479
  千元。
(3)編印災害防救相關法規命令,推廣教育
  災害防救等經費300千元。
(4)辦理各類災害預防、防災、逃生之文宣
  及媒體宣導等經費3,017千元。
(5)辦理災害防救計畫之專案評估及重大災
  害勘查工作等經費1,050千元。
(6)辦理防災策略研討會經費858千元。
(7)辦理防災、救災整備工作及管考協調等
  經費160千元。
(8)辦理災害防救示範演習及各縣市政府災
  害防救業務績效評鑑等經費1,050千元。
7.辦理支援救災工作所需車輛與救災救護裝備
 器材維修等經費1,080千元。
8.辦理業務督導、考核及支援救災工作所需國
 內旅費1,495千元。
9.辦理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係進一步強
 化各直轄市、縣(市)及村(里)社區對於災害
 之韌性及提升民眾自救、互救防災意識,本
 計畫依據行政院於106年7月12日院臺忠字第
 1060021429號函核定,總經費551,177千元
 ,執行期間自107至111年度,未來年度經費
 需求數455,979千元,本年度編列95,198千
 元(經常門93,020千元,資本門2,178千元
 ),明細如下:
(1)辦理災害防救深耕計畫所需一般事務費6
  ,93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經
  費88,268千元,明細如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29,354千元(經常門28
  ,632千元,資本門722千元)。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53,430千元(經常門
  52,112千元,資本門1,318千元)。
<3>補助福建省各縣5,484千元(經常門5,3
  46千元,資本門138千元)。
10.捐助辦理照護及輔助退休消防人員工作經
  費242千元(經常門)。
115,784,000 101,801,000 13,983,000 13.74%
0100 人事費 1,600,000 1,600,000 0 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600,000 1,600,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25,674,000 26,151,000 -477,000 -1.82%
0202 水電費 470,000 475,000 -5,000 -1.05%
0203 通訊費 3,455,000 3,455,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325,000 1,325,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20,000 12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00 100,000 -40,000 -40.00%
0271 物品 720,000 800,000 -80,000 -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4,954,000 14,382,000 572,000 3.9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0,000 600,000 -60,000 -1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535,000 3,299,000 -764,000 -23.16%
0291 國內旅費 1,495,000 1,595,000 -100,000 -6.27%
0400 獎補助費 88,510,000 74,050,000 14,460,000 19.53%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9,354,000 27,229,000 2,125,000 7.8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3,430,000 39,700,000 13,730,000 34.58%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5,484,000 6,821,000 -1,337,000 -19.6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42,000 300,000 -58,000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