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8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87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4.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5.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6.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4.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5.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6.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  理權益。 4.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5.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6.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及新北市汐止社福用地市地重劃計畫案等土地開  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  理權益。 4.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5.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6.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及新北市汐止社福用地市地重劃計畫案等土地開  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地權調整 1.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案件依法備查;督導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加強外國人取得我國地權之
 管理及相關各國資料查證,所需業務費8千
 元。
2.加強耕地三七五租佃業務管理及辦理租佃業
 務講習等工作,所需業務費224千元。
3.辦理耕地分割審核及法令釋疑,並督導地方
 政府辦理,所需業務費3千元。
4.依法審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報大陸地區人
 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案
 件及相關大陸事務案件,所需業務費8千元
 。
5.地政貢獻獎評選、頒獎及其得獎人專輯之編
 印等業務,所需業務費95千元。
6.辦理直轄市、縣(市)有土地撥用、處分案件
 之審查、核定暨相關法令之研修;公有耕地
 放租法令之研修解釋;督導地方政府公地放
 租辦理事宜,所需業務費7千元。
7.維護外國人地權資料管理系統,所需業務費
 150千元。
495,000 581,000 -86,000 -14.80%
2000 業務費 495,000 581,000 -86,000 -14.8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0,000 15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00 30,000 -12,000 -40.00%
2051 物品 13,000 18,000 -5,000 -27.78%
2054 一般事務費 225,000 285,000 -60,000 -21.05%
2072 國內旅費 85,000 94,000 -9,000 -9.57%
2084 短程車資 4,000 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