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23,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管理、放領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
列館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管理、放領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
列館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6 | 土地重劃業務 | 1.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邀請專家學 者及地方政府召開會議研修平均地權條例或 制定市地重劃條例專法;配合獎勵土地所有 權人辦法修正,印製市地重劃相關法令彙編 ;辦理市地重劃法令、聽證作業等宣導講習 ;督導地方政府辦理重劃業務;編印農村社 區土地重劃作業手冊;邀請專家學者以合議 制方式審議地方政府市地重劃計畫書;參加 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會議等,所需業務 費490千元。 2.繳交臺中市土地改革協會常年會費,所需業 務費10千元。 |
500,000 | 520,000 | -20,000 | -3.85% | |||
| 2000 | 業務費 | 500,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1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3,000 | |||||||
| 2009 | 通訊費 | 8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4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2,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10,000 | |||||||
| 2051 | 物品 | 4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79,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75,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