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3,798,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
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及二
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與自治人員培訓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建立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
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及二
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與自治人員培訓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建立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強化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3.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的意
義,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及自治人員培訓資訊管理統維護
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強化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3.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的意
義,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及自治人員培訓資訊管理統維護
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3 | 禮制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事務 | 1.檢討研修國家榮典法令,蒐集研析國外相關 立法例,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會商等, 所需業務費100千元。 2.辦理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等事宜,所需業務 費500千元。 3.弘揚孝道倫理,辦理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 與宣導等各項禮制相關活動,所需業務費2, 132千元。 4.委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經營管 理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等相關費用43,146千元 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工程維護等費用2,500 千元(資本支出)。 5.委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辦理戒 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回 復名譽等相關費用計354千元。 6.建構合宜之現代禮儀,製作有關人權及性別 平權之禮儀資料,所需業務費30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使用影印機等設備租賃費 用100千元。 8.補助法人團體、學校、研究機構等,辦理加 強禮制研究及倡導國民禮儀活動,所需獎補 助費200千元,獎勵孝行獎得主獎勵金2,000 千元。 9.補助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辦理發 放二二八事件賠償金14,670千元。 |
65,732,000 | 52,150,000 | 13,582,000 | 26.04% | |||
| 0200 | 業務費 | 48,862,000 | 49,854,000 | -992,000 | -1.99%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20,000 | 320,000 | 0 | 0.00% | ||||
| 0251 | 委辦費 | 46,000,000 | 46,000,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40,000 | 4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292,000 | 3,284,000 | -992,000 | -30.21%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94 | 運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6,870,000 | 2,296,000 | 14,574,000 | 634.76%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00,000 | 150,000 | -50,000 | -33.33%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00,000 | 146,000 | -46,000 | -31.51% | ||||
| 0471 | 損失及賠償 | 14,670,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2,000,000 | 2,0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