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1,30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落實  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政黨、政治獻金法制  、並辦理相關法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及二  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4.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黨  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培訓自治人員、推展公共造產、調  解行政及法律服務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建立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自治法規,提高地方制度法修正完成率,因地  制宜調整地方組織,落實地方自治,強化地方自治行政  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提高選舉罷免相關法規修正完成率,健  全公民參政法制,落實政黨政治及強化民意機關運作與  功能。 3.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讓禮儀融入國民生活中;  弘揚孝道倫理,促進社會祥和;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  社會的意義,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4.強化政黨審議功能,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督導地  方立法機關議事運作順遂,並完成地方自治人員培訓講  習;推展調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  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建立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公民參政暨政黨政治 1.受理政治團體及政黨立(備)案,出席會議
 及資料之蒐集建檔與業務輔導等工作,所需
 業務費300千元。
2.受理專業遊說者備案,辦理遊說制度講習與
 宣導活動及業務輔導等工作,所需業務費60
 千元。
3.辦理政治獻金法宣導工作100千元。
4.選舉制度、公民投票、政治獻金、遊說規範
 、政黨有關法規之規劃並蒐集、翻譯及編印
 國內外相關著作、法制等,所需業務費667
 千元。
5.檢討研修選舉制度、公民投票、政治獻金、
 遊說規範、政黨有關法規,並辦理各項修法
 公聽會與座談會,所需業務費682千元。
6.政黨及全國性政治團體資訊系統維護,所需
 資訊操作維護費400千元。
7.補助學校團體、研究機構舉辦選舉、政黨、
 公民投票等業務相關議題之學術研討會或相
 關活動,所需獎補助費500千元(經常支出)
 。
2,709,000
0200 業務費 2,209,000
0203 通訊費 15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4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0271 物品 25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900,000
0291 國內旅費 185,000
0295 短程車資 124,000
0400 獎補助費 50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5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