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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09-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3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325,000 元()
計畫內容
國家古蹟建物之修復、辦公設施等工程,以延長國家財產 之使用效能。
預期成果
有效維護國定古蹟安全及建物之妥善利用,延長增進財產 使用之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營建工程 1.辦公室及庫房修繕工程2,205千元。
2.白蟻回測檢視作業420千元。
3.國定古蹟結構損壞修復後續工程計畫3,000
 千元。
4.南勢角檔案庫房2樓建置工程8,500千元。
5.汰換空調、供電及議事影音等設備1,400千
 元。
6.辦公廳舍冷氣機組暨其系統汰換工程規劃設
 計800千元。
16,325,000 22,740,000 -6,415,000 -28.21%
3000 設備及投資 16,325,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