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1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 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法 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2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37千元,包括:
(1)通訊費459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相驗解剖
  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
(3)物品184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0千
  元。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5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69千元。
(4)一般事務費399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10千元
  。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
  費66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業務經費25千
  元。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
  費30千元。
<5>檢察業務其他事務性經費4千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
  提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7千元。
<7>替代役役男勤務及管理等專項業務費1
  1千元。
<8>辦理區域聯防緝毒業務等經費246千元
  。
(5)國內旅費285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20千
  元。
<2>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
  等業務差旅費135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等業務差旅費1
  0千元。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
  差旅費20千元。
<5>區域聯防緝毒業務差旅費1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536千元,包括:
(1)零星設備購置經費48千元。
(2)建置科技緝毒與區域聯防緝毒業務資料
  庫等資訊設備488千元。
3.獎補助費247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經費。
2,120,000 952,000 1,168,000 122.69%
0200 業務費 1,337,000 583,000 754,000 129.33%
0203 通訊費 459,000 24,000 435,000 1,812.5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10,000 0 0.00%
0271 物品 184,000 116,000 68,000 58.62%
0279 一般事務費 399,000 264,000 135,000 51.14%
0291 國內旅費 285,000 169,000 116,000 68.64%
0300 設備及投資 536,000 42,000 494,000 1,176.19%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88,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8,000 42,000 6,000 14.29%
0400 獎補助費 247,000 327,000 -80,000 -24.46%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47,000 327,000 -80,000 -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