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1,50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03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97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8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3,129千元。
(3)通訊費4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91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25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08千元,係車輛等之保險費。
(7)物品99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99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76千元。
<3>車輛油料費312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0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05千元。
(8)一般事務費2,46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62千元,係按員工122人
  及臨時人員9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89千元,係按檢
  察官10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
  4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88千元。
<4>法警制服費10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7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340千元
  。
<7>一般行政事務費292千元。
<8>法律座談、檢察官會議等經費125千元
  。
(9)房屋建築養護費250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150千元。
<2>開示空間整修等經費1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39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24千元,係按機車2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公務汽車
  滿6年以上者4輛,每輛每年51,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15千元,係職員110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00千元。
(12)國內旅費92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6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9,039,000 9,498,000 -459,000 -4.83%
2000 業務費 8,979,000 9,438,000 -459,000 -4.86%
2003 教育訓練費 48,000 48,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3,129,000 3,129,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5,000 45,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91,000 382,000 9,000 2.36%
2024 稅捐及規費 25,000 25,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8,000 108,000 0 0.00%
2051 物品 992,000 1,182,000 -190,000 -16.07%
2054 一般事務費 2,466,000 2,805,000 -339,000 -12.0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0,000 150,000 100,000 66.6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9,000 378,000 -39,000 -10.3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0,000 1,00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92,000 92,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0,000 6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0 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