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7,47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49,216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6,616千元,係職員106
 人及駐警2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200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6人及工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21,19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1,847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10,921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6,36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8,07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149,216,000 145,813,000 3,403,000 2.33%
0100 人事費 149,216,000 145,813,000 3,403,000 2.33%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6,616,000 93,658,000 2,958,000 3.16%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00,000 4,600,000 -400,000 -8.70%
0111 獎金 21,190,000 20,640,000 550,000 2.66%
0121 其他給與 1,847,000 1,700,000 147,000 8.65%
0131 加班值班費 10,921,000 10,664,000 257,000 2.41%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6,368,000 6,278,000 90,000 1.43%
0151 保險 8,074,000 8,273,000 -199,000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