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3,14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 書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6,568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24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2,302千元,係遴用採尿人員
 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46千元,係尿液檢驗
 鑑定費。
4.物品428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703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240千元。
(2)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40千元。
(3)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23千元。
6.國內旅費96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327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269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69千元。
6,568,000 5,855,000 713,000 12.18%
2000 業務費 6,568,000
2030 兼職費 24,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30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6,000
2051 物品 42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3,000
2072 國內旅費 9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