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1,00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1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99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43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5,235千元。
 (3)通訊費1,769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5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8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87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工
   等之保險費。
 (7)物品1,311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48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24
     千元。
   <3>車輛油料費462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7千元。
 (8)一般事務費4,01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636千元,係按員工193人及
     約用人員19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40千元,係按檢察
     官19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8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86千元。
   <4>法警制服費16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85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978千元。
   <7>一般行政事務費1,724千元。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89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01千元,係按機車2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2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3
     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以上者4
     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88千元,係按職員179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03千元。
 (12)國內旅費19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運費2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4)短程車資1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5)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2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7,110,000 16,751,000 359,000 2.14%
2000 業務費 16,990,000 16,637,000 353,000 2.12%
2003 教育訓練費 443,000 443,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5,235,000 5,035,000 200,000 3.97%
2009 通訊費 1,769,000 1,76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00 50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9,000 8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87,000 87,000 0 0.00%
2051 物品 1,311,000 1,306,000 5,000 0.38%
2054 一般事務費 4,019,000 3,980,000 39,000 0.9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0,000 600,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9,000 509,000 -20,000 -3.9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03,000 1,974,000 129,000 6.53%
2072 國內旅費 190,000 190,000 0 0.00%
2081 運費 25,000 25,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 1,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12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0 114,000 6,000 5.26%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0 114,000 6,000 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