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4,77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75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63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43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5,035千元。
(3)通訊費1,769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5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8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87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1,306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48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24千元。
<3>車輛油料費457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6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7.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7千元。
(8)一般事務費3,980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609千元,係按員工188人
  及臨時人員15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40千元,係按19
  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8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86千元。
<4>法警制服費16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85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978千元。
<7>一般行政事務費1,712千元。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09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327千元,係按機車2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
  4年者2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
  以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82千元,係按職員17
  4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74千元。
(12)國內旅費19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運費2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4)短程車資1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15)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11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6,751,000 15,797,000 954,000 6.04%
2000 業務費 16,637,000 15,695,000 942,000 6.00%
2003 教育訓練費 443,000 443,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5,035,000 4,015,000 1,020,000 25.40%
2009 通訊費 1,769,000 1,76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00 806,000 -306,000 -37.97%
2024 稅捐及規費 89,000 8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87,000 87,000 0 0.00%
2051 物品 1,306,000 1,30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80,000 3,798,000 182,000 4.7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0,000 600,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9,000 498,000 11,000 2.2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74,000 1,97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90,000 190,000 0 0.00%
2081 運費 25,000 25,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 1,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94,000 35,000 37.23%
4000 獎補助費 114,000 102,000 12,000 11.76%
4085 獎勵及慰問 114,000 102,000 12,000 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