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9,968,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通譯
、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1 |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4,776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36,791千元,包括: (1)通訊費7,18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6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425千元。 <2>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執行 審核小組與支用查核小組委員出席費2 96千元。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144千元 。 <4>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提撥 款補助計畫審查稿費200千元。 <5>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5,6 95千元。 (3)物品3,252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900 千元。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80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500千元。 <4>毒品防制所需維安用具購置經費52千 元。 (4)一般事務費14,256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1,418千 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 費1,059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224千 元。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 費2,911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3,000 千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 提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465千元。 (另編相關經費包括:通訊費5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96千元、物品300 千元、國內旅費64千元,共計編列2,3 75千元。) <7>辦理區域聯防緝毒業務等經費930千元 。 <8>全國毒品半成品先驅原料儲存處所相 關經費3,249千元。 (5)國內旅費5,343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4,200 千元。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 旅費9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 等業務差旅費443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9 0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 差旅費400千元。 <6>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提撥 款補助業務差旅費64千元。 <7>區域聯防緝毒業務差旅費56千元。 2.設備及投資3,839千元,包括: (1)全國毒品半成品先驅原料儲存處所設備 購置經費93千元。 (2)毒品防制所需維安設備購置經費500千元 。 (3)零星設備購置經費3,246千元。 3.獎補助費74,146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 罪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地方自治 團體、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
114,776,000 | 139,722,000 | -24,946,000 | -17.85% | |||
| 2000 | 業務費 | 36,791,000 | |||||||
| 2009 | 通訊費 | 7,18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760,000 | |||||||
| 2051 | 物品 | 3,25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4,256,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343,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3,839,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3,839,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74,146,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0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3,372,000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38,77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