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0,50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可迅速正確完成既定工作,有效提昇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1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2,01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5,530千元。
(3)通訊費2,29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66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900千元,係機關宿舍租金
  。
(6)稅捐及規費8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234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8)物品3,38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73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367千元。
<3>車輛油料費487千元,係按機車、中小
  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
  柴油每公升價格21.70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95千元。
(9)一般事務費4,90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390千元,係按員工195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10千元,係按檢
  察官12人,每人每年14,000 元,職員
  12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2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93千元。
<5>法警制服費147千元。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71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607千元
  。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2,368千
  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909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58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566千元,係按機車3輛,
  每輛每年1,700元,滿6年以上者11輛
  ,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92千元,係按職員18
  3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24千元。
(13)國內旅費571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運費4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5)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2,107,000 22,646,000 -539,000 -2.38%
2000 業務費 22,017,000 22,562,000 -545,000 -2.42%
2003 教育訓練費 15,000 1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5,530,000 5,53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294,000 2,294,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666,000 66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00,000 90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7,000 8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34,000 234,000 0 0.00%
2051 物品 3,384,000 3,451,000 -67,000 -1.94%
2054 一般事務費 4,906,000 5,557,000 -651,000 -11.7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9,000 909,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58,000 753,000 5,000 0.6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24,000 1,540,000 84,000 5.45%
2072 國內旅費 571,000 487,000 84,000 17.25%
2081 運費 45,000 4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90,000 84,000 6,000 7.14%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 84,000 6,000 7.14%